我露怯,怕太小家子气了给您脸上抹黑。”
简白珂啜了一口咖啡,眼看着那精致的拉花散开,不过她的心跳却是平稳了,不若之前那样忐忑。
李玉琴起身,主动过来拉她的手,颇为自豪地笑,“你一定是不太关注那些八卦,之前还有狗仔想尽办法进来,想要拍我的衣橱。走,带你去看看!”
简白珂这才有些懵懂地跟她一起上楼,穿过长长的走廊,两人走到一个房间门前站住。
“不要尖叫哦,这应该是世界上所有女人的梦想之一吧。”
李玉琴笑着推开了面前的门,等简白珂看清眼前的景象,她确实没有尖叫,但却有一瞬间的窒息,是真的窒息,那种因为强烈震撼而喘不过气的感觉——
与其说这是一间房间,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衣橱,四面都是密密麻麻的衣架,上面是四季衣物,推开活动的衣架,深色的储物架上则是手袋、眼镜、配饰,就连地上都整齐排放着各个季节,搭配各种不同风格服装的定制高跟美鞋。
简白珂向前迈了一步,回头看李玉琴,她正微笑着,摆出一个“请便”的手势。
“都说帕里斯·希尔顿是个‘会走路的衣橱’,可是我看,这里倒更加令人吃惊。”
轻轻伸出手,拂过质地不同,颜色不同,却都是极有品味的华服美衣,连手指尖似乎都沾染上一层高贵,她由衷地出声赞叹,眼神落在那或简洁或经典的手袋上,更加吃惊。外面的女明星费尽心思想得到一个的名牌手包,在这里随意堆放了上百个,大概是女主人很偏爱爱马仕的某款经典,一口气买了数个款式相同,颜色不同的昂贵手袋。
“嗤,她那些衣服只是多,眼光却是差得很,个小姑娘哦,灵伐清桑!”
李玉琴摇手,露出鄙夷的神色,上前随意拿下几件衣服,往简白珂身上比量,口中啧啧:“年轻就是好,这小腰儿,想我二十多年前刚来北京,也是这么瘦,现在不行了,怎么节食运动还是长肉!”
试了几件,感觉都不对,她这才反应过来,随手一扔,恍然大悟道:“我这真是一高兴都忘了,配饰手袋你用得上,衣服尺码不同呢,别着急,晚上七点才开始,现在才上午,做脸做头发都还来得及,跟我来!”
简白珂这才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恐怕比拍戏还要累。
果不其然,一小时后,几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登门拜访,呈上的是世界一线品牌的高级定制图册,一同来的还有两位专业的造型师,根据简白珂的肤色、体型和整体气质,协助李玉琴为她挑选了两套晚装,并且在她原有的首饰中选出了今晚晚宴时搭配的全套饰品。
不得不说,李玉琴对于时尚必有一番精妙的理解,多次比较后最终为简白珂选择了一款浅银粉直筒拖地裙,抹胸式,凸显出颈子锁骨等处的纤弱优美。等她做完面部颈部的基础护理后,造型师轻声提醒她,她的礼服已经送来,请她到李玉琴的私人试衣室换装。
试衣室里私密的气氛让人感觉这更像一间小型博物馆,房间里摆着两个直通至房顶的巨大白色柜子,拉开柜门,里面同样满满当当地摆设着各种衣服鞋子,看上去比方才的衣橱里的衣物更加唯美高贵,这便是李玉琴出席各类高级晚宴时的着装配饰,与她平日里的衣物分开摆放。
看着镜中的自己,简白珂才终于明白,与李玉琴如今的奢侈相比,母亲简繁当年简直是太低调朴素了,不过十几年的光景,一个大人物的情妇便可以过上如此惊人的生活,不知她的财富帝国会有多么庞大。
“真漂亮,相信我,你会是今晚最耀眼的。”
李玉琴看着缓缓走下楼梯的简白珂,从沙发上站起来,眼睛一亮,轻声赞美。
简白珂轻轻提着裙的下摆,原地站住,看向她,直言不讳道:“这真的是一份意外大礼,说实话,即使是参加颁奖礼,我也没有这么奢侈过。看来,没有一个女人能拒绝成为公主,哪怕仅仅是一个晚上,谢谢您。”
简白珂低头屈膝,对她做了个欧洲宫廷礼表示感激。
李玉琴并没急着接受她的感激,而是再次仔细审视着她,抚掌道:“你该知道,我是个商人,从不做赔本生意。”
她听清了,渐渐站直身体,涂抹着金色闪亮3D眼影的眼睛眨了眨,嘴角勾起来,静等下文。
缓缓踏上台阶,与她并肩站立,李玉琴将保养得极好的手抬起来,抚了下简白珂鬓角垂下的一缕碎发,将它别到耳后,这才轻拍她裸/露的肩头,微微扬起下颌,淡然道:“这世上什么都有价值,只是大小不同而已。请让我看到你的价值。”
简白珂一直以为,李玉琴这种每周一次的私人宴会,就算是星光熠熠,也不过是友人小聚,不料等到宴会开始时,她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
到场的客人不算多,四五十位,但放眼望去都是些熟面孔,天王天后,时尚新宠,资深公关,全都是在京的知名人士,李玉琴的人脉之广,人缘之好,可见一斑。
大概是受早些年曾在欧洲生活的影响,女主人偏好欧洲复古风格,家中的佣人早早便将宴会厅布置一新,巨大的水晶吊灯映照得全场明亮如白昼,高档时装,璀璨珠宝,顶级美酒,当简白珂按照预定的时间走下楼梯时,眼前的景象真的如同是电影片段一样。
这一刻,她庆幸自己的认真对待,因为毕竟是晚宴,若是穿了不合时宜的服装,总归要被人笑掉大牙。灵秀的眼扫过,简白珂忽然想起一个段子来,说是“进了北京名媛圈,会认识某某的女儿某某的孙女以及各种军牌车;进了上海名媛圈,会结识某某夫人某某太太以及各种爱马仕”。此刻还未得以逐一认识,但凭借她的观察,这些人确实有不少是红二代红三代,李玉琴的“先生”,正是红二代中的翘楚人物,有这样的朋友,也不算稀奇。
她走得很慢,因为裙子的下摆太长,高跟鞋高达12厘米,每走一步都异常小心翼翼,那种感觉令她想起了用声音来交换双腿的人鱼公主,尽管如此,她还必须时刻保持着甜美端庄的笑容,无论与谁都眼神接触,都要轻轻颔首微笑,保持礼数。
忽然从斜后方伸出一只手臂,手中擎着一杯香槟,简白珂顿了一下,站住看向来人,是冯邵谦,他穿着金色西装,领结打得很端正,头发也处理得很好,脸上的神情是轻松惬意的,看来他早已习惯了类似的场面,并且很享受。
“脚会很疼?”
他瞟了一眼她脚上那双奶油色丝缎高跟鞋,大半隐藏在摇曳在地的薄纱中,因为鞋跟太高,她的足弓被抬得很高,想必应该格外辛苦。
“我以为你应该先夸赞下我的美貌。”
简白珂莞尔,接过他手中的酒杯,优雅地敬了敬他,启唇抿了一口。酒精确实有安抚人心的力量,她很快镇定下来,真正开始享受今晚的奢华。
“这一点我早就知道,我的公主,请接受我的邀请,与我跳今晚的开场舞。”
冯邵谦略放低身子,向她伸出手,简白珂迟疑了一下,将手轻轻搭在他掌中,被他顺势一拉,整个人投向他怀中,腰被他托住,她刚站稳,音乐声便响起,她下意识地跟着轻移脚步,等听清那旋律,浑身都颤抖起来。
小提琴率先拉响,内敛而高傲,最适合所谓的上流社会那种优雅的风流,男人的黑领结和女人的红唇,恣意伸展的手臂和轻轻缠绕的腿,低俗和高雅被奇迹般地融合在一处,毫不突兀。曲调先是慵懒,继而激荡大气,正是阿根廷探戈舞曲的极致代表——《一步之遥》。
时隔多年,再一次跳起这支舞,简白珂舞步竟没有半分生涩,她犹记得那年的夏天,她在练功房里一遍遍苦练舞步,为了取悦更为了复仇,每一个姿势都是一个不能言说的秘密,讲述着一个悲剧意味的故事,开出一朵带有致命毒素的罂粟。
她的手心泌出汗,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一种期待和兴奋,这个冬天她蛰伏了太久,此刻难免蠢蠢欲动,如同郝思嘉一般,势必要在瞬间绽放出全部的妖娆。她表情中透着一股高傲,对面前的男人欲迎还拒,却又在下一个琴键重重击打的同时,紧紧地缠绕住他,令他欲罢不能。
同名字一样,曲尽后是淡淡的哀伤,令人怅然若失,当她的动作定格,被他拥在怀中时,冯邵谦低低轻咬住她的耳垂,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呻/吟道:“这曲子要害死我,白珂。”
柔和的灯光,交融的体温,还有不断钻入鼻中的淡淡香气,谁说权力才是给男人的最佳春/药?音乐也是。
她优雅地提着裙裾朝鼓掌的人群致谢,回头轻轻眨眼道:“为什么?”
冯邵谦牵着她的手离开舞池中央,从经过的服务生捧着的托盘中取过一杯酒,一仰头全数喝下,这才回答她:“就像名字一样,一步之遥,总是差了点儿什么,就好像做/爱,想射又射不出来,就在高/潮那一瞬间飘着,没个准头儿。”
简白珂轻笑,为他这稀奇古怪的比喻而轻轻抚掌,似赞赏又似讥讽,刚要开口,不想音箱里已经传来李玉琴的声音,她在讲话,感谢客人们的到场,迎来众人的掌声。
“我的朋友们,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位我的新朋友,我的好孩子,我的宝贝儿,希望你们像我爱她一样喜欢她爱护她。”
煽情激动的话语透过嗡鸣的音箱传出来,随着李玉琴的手势,大家纷纷看向与冯邵谦并立的简白珂,她冲大家举起酒杯,微笑致意。
自然绝大多数人早在她跳舞的时候就认出来她是谁,正是那个销声匿迹很久的女明星,自然也有人暗自腹诽,原来她竟然抱上了李玉琴的大腿,看来不需要多久便能咸鱼翻身了。不过,因为有李玉琴的庇护,众人均是鼓掌致意,甚至离简白珂近一些的人已经准备好接下来要与她敬酒攀谈了。
“我与简小姐非常投缘,我很喜欢这孩子,如果简小姐不嫌弃,欢迎你在这里长住。”
李玉琴已经走下台,走入人群,一直走到简白珂面前,握住她的手,她的声音不大,但人人都侧耳倾听,不放过她说的每句话。
“谢谢您,我求之不得。”
简白珂主动拥抱住李玉琴,轻吻了她的两颊,露出今晚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好了,大家好好玩吧!”
随着女主人的话语,客人们纷纷自己开始寻找乐子来,喝酒,聊天,气氛很快轻松起来,男人女人们各自找寻自己的伙伴朋友,形成一个个小圈子。
“肯定累了吧,我牵着你慢慢走,去前面坐会儿,吃点东西。”
冯邵谦很清楚,穿这种高级礼服无异于一种另类的酷刑,尽管简白珂身形纤细,但肯定也受了不少罪,拉着她的手,两人一起坐下。
“累,但是觉得很甜蜜,好像是刀口舔蜜的感觉,明知道一口下去就是鲜血淋漓,可是还是受不了那种诱惑。”
她握着酒杯,实话实说,因为兴奋,有种晕眩感,喃喃自语。
“不过你能答应留下来,我很开心,接下来我们一起好好玩玩北京城,我是上海长大的,这里其实我也很陌生。”
冯邵谦目光灼灼,他其实并不想通过帮助她而获得什么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