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不做泡沫(军婚高干)

不做泡沫(军婚高干)_分节阅读_4

    没有,连胚胎都不算,连肉眼都看不太清,完全没有喷发出一丝一毫母爱的熊小乐听到两个母亲喜滋滋的对话后立刻翻了个白眼,她想,她的人生轨迹才不要因为一粒小米而改变,绝对不要!

    她和李庆江已经约定好了,明天一早就一起溜出家门在说好的地方汇合,本省的医院不敢给她动手术,那他们就去外省!熊小多最喜欢看小言里男女主角为了反抗家人而私奔的片段,没想到她有生之年也能私一次奔,只不过人家私奔是为了能够在一起,而她和李庆江是为了不在一起。

    熊小乐到的时候,李庆江早已到了。

    “车呢,你不是说要开车带我去外地动手术的吗?”没看到车,只看到人的熊小乐惊讶地问“难道你的车也被你父母没收了?那怎么办,你哥哥弟弟不肯借给你的话,去找朋友借行不行?”

    因为李庆江的爷爷发了话,因为他的大伯小叔还有爸爸联起手来制止,他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逃出省的可能性几近为零,而她可没有通过自残让小米粒自动脱落的勇气。

    “我的车没有被没收,停在地下车库里了,先去吃早饭吧,对面那栋大厦顶层旋转餐厅的英式早餐还不错。”穿着棕色羊绒大衣的李庆江神态优雅地说。他的身材本就挺拔,穿没什么型的军装都楚楚动人,换上便装就更像美剧中的英伦阔少了。

    熊小乐虽然奇怪他为什么还能这么悠哉,却没有拒绝,她对帅哥一向没有抵抗力,一个英俊无比的顶级美男请她吃饭,她能拒绝吗?

    作者有话要说:长安想要花花,大大们不要霸王我好不好,要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花。。。。。。

    6、投降

    在见到李庆江之前,熊小乐一直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乔夜雪的吃相更加赏心悦目,如今才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男人居然也能这么秀色可餐。

    餐厅不算小,座位却甚少,不但每个都靠窗,私密性也极好,六十六层的高度足以俯瞰整座城市,看着别人都在为了上班忙碌,请了长假悠哉地坐在这样奢华的地方和美男共进早餐的熊小多的心情终于阴转多云了。

    被家人知道了以后她虽然被训斥了一番,但原本的心理压力也因为不用再撒谎隐瞒而减少了很多,她一向是大大咧咧的那种,天大的事儿也能很快找到排解的方式。

    英式早餐向来比欧陆式的繁复讲究,菜点也丰富许多,熊小乐尤为喜欢这里香软的奶香可颂和加了许多坚果的酸奶燕麦粥。

    “这儿的东西真好吃,环境和餐具也都那么漂亮,这样的好地方改天一定得带徐欣瑶和乔夜雪来。”嘴里还含着松仁糖的熊小乐口齿不清地赞美道。

    “一般般吧”李庆江没吃几口就放下了刀叉,姿态优雅地端起了面前的那杯红茶,浅浅地喝了一口才说“你喜欢的话就多吃点儿,吃完有事情告诉你。”

    熊小乐听了不禁撇了撇嘴,怪不得徐欣瑶总是抱怨李慕江太过挑剔,再好的东西在他那儿也顶多得个“还不错”,果然是有着一半相同基因的堂兄弟,李庆江也是一样,真是无趣,这种不懂得赞美生活的人怎么能在一成不变的生活中找到乐趣。

    “什么事儿啊,你现在就说吧,对了,我们去浙江的哪座城市啊?你的那个母亲在医院做院长的战友可靠吗,不会让你单位的人知道吧。”

    “你吃完再说吧,吃着饭谈事情不利于消化。”李庆江其实是怕她听了以后就再也吃不下了,一如现在的他。

    熊小乐想,反正万事有李庆江呢,自己就当出去郊游好了,他说他都安排好了不会再出现上次的情况就一定不会有事儿的,他这个人虽然烦了点,说的话还是十分可靠的。

    她吃完了自己的又盯向了李庆江面前的那份完全没有动过的炸蘑菇,只是不太好意思跟他要,李庆江见了,立刻不动声色地推到了她的面前,还十分自然地替她倒掉了杯子中已经冷掉的红茶,重新斟了热的。

    看着熊小乐那张仅仅因为食物好吃就溢满了幸福的脸,李庆江的嘴角不由地往上勾了勾,在心中轻叹,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前一刻还愁云惨淡的,这一刻又晴空万里了,和他认识的别的女孩不太一样呢。

    李庆江不再说话,只看向窗外思考怎样跟熊小乐开口。

    丝毫没有感到不对的熊小乐正盯着他那足以让任何女孩怦然心动的侧脸不无遗憾地想,可惜他对自己毫无好感和兴趣,不然嫁给他也是件挺幸福的事儿。

    他对女性不经意间的照顾一点也不像有的男人那样让对方觉得是刻意的讨好,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绅士风度,是源于良好的家教和修养,所谓的三代才出贵族,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黑色的衬衣、银色的窄边领带、烟灰色的开司米背心、棕色的大衣,能将这样跳跃的颜色穿出这样的感觉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后来的熊小乐想,上天真是待她不薄,她当时只是随便地那么遗憾了一下下,接着就给她来了一个那么大的惊雷。

    待熊小乐吃好了,李庆江仍是没有想好怎么跟她说,就索性直接将一个红色的本本递给了她:“这是你的。”

    “我的?”她疑惑地看了一眼神色古怪的李庆江,一字一字地读着手中的那个红本本上面的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看到里面的内容后,她立刻跳了起来:“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这怎么会是我和你的结婚证!”

    “你妈昨天下午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给了我爸,晚上我一回家我爸就把这个给我了,让我今天带上你去补签个字,再补张照片,我怕你睡不好,就没有立刻告诉你。资料已经录入系统了,从法律上来讲我们现在是夫妻了。”

    熊小乐的思维一片混沌:“结婚证本人没到场怎么可能领的到?这样的有效吗?”

    还没等李庆江说话,她的脑子又突然灵光了:“我想起来了,徐欣瑶说过你和李慕江的二大爷是民政厅厅长……”

    李庆江听完脸上立刻飘出了黑线:“李慕江的二大爷不是我的二大爷,而是我爹和你的……公公。”

    李庆江已然认命,熊小乐却又垂死挣扎了半日,她去咨询了当律师的高中同学,被告知就算这张结婚证没有照片并不完整,但信息已经录入了,她和李庆江日后要想和别人结婚还是得要先证明这张无效,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应该去民政部门申诉或去法院起诉,可即使她能大义灭亲地去起诉她妈和李庆江的爸,她和李庆江的事儿也必然会闹到人尽皆知,她的名节不保嫁不出去,李庆江的军籍开除丢掉前途……

    当天下午,熊小乐就乖乖地跟着李庆江去了民政局补上了签字和合照,她终于不再怪没能阻止他爸妈来自己家的李庆江了,在这样的事情上,胳膊果然拧不过大腿……

    熊小乐虽然不是灰姑娘却也不是公主,而李庆江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子,从哪一方面来看这场婚姻都是她占了便宜。她也深知,如果不是出了这样的意外,自己大概很难找到比李庆江的条件还要好的另一半。只是这样一场没有一丝一毫感情成分的婚姻实在让她沮丧到不行,不过这沮丧并没有维持多久。

    按照李家的规矩,他们应该先订婚,半年之后再举行典礼,可是规矩再大也大不过熊小乐肚子里的那颗小米粒,小米粒在一天天的长大,时间不等人,于是结婚典礼的日期被定在了十天之后的周六。

    十天筹备一场婚礼实在是太仓促,好在李家和熊家的人脉都颇广,全家上下一起行动倒也不会来不及。

    包括李易江、李慕江等小辈在内的全体李家人都忙碌了起来,婚宴要办三场,草坪典礼、午宴和晚宴,需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相比之下李庆江和熊小乐倒是颇为清闲,李庆江照常上班,熊小乐在他们俩去民政局补完签字和合照的第二天就和她婆婆一起去了香港。

    像徐欣瑶结婚时那样去法国订做是肯定来不及的,于是礼服、首饰、请柬和喜糖等等就都只有挑现成的了。

    熊小乐知道拿工资的李庆江不比经商的李慕江,不可能挥金如土,便不太好意思浪费,只说一切从简就好,李夫人满意之余却让她不必这样节俭,李慕江从小在法国长大,李易江又极叛逆不听话,最得长辈们宠爱的就是一直规矩孝顺的李庆江,老爷子和老太太一早就塞了折子给她,让她按最体面的给孙子办。

    婚纱、礼服、旗袍各三套,再加上冬天结婚必不可少的皮草披肩,只这一项就用去了上百万。熊小乐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那种女孩儿,却仍被一大堆华服和名贵的首饰晃的头晕眼花,本就没心没肺的她的那点沮丧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李庆江没有来香港,婚戒她就只好自己挑,请了假陪同的徐欣瑶知道熊小乐一直羡慕自己婚戒上的那颗粉钻,便对二伯母说可以先随便选一对在典礼上用,再挑颗好的裸钻拿去让人加工,对店里推荐的成品皆不太满意的李夫人也正有这个意思,一生只结那么一次婚,婚戒自然马虎不得。

    熊小乐选了一颗1.2克拉的,因为切工极好,看上去并不比徐欣瑶手上的那颗1.6克拉的小多少,而且比起她的那颗浅紫色调的,熊小乐更喜欢自己的这颗桔色调的。只是,因为十分感谢徐欣瑶的好意,熊小乐并没有告诉她,自己羡慕的其实并不是她的钻石,而是那么忙的李慕江为了哄她高兴,专程来回飞了几趟,才将这颗大小适中、颜色又最配她的钻石镶成徐欣瑶最喜欢的样子的心意。

    自己选的,即使是颗鸽子蛋又有什么意义,再名贵也不过是颗美丽却没有生命的石头而已。

    7、喜柬

    喜柬是请人设计的,淡粉的底子、银色的丝带,兼有细致旖旎的狐尾百合暗纹。

    李家的规矩,每一张帖子上的被请人的名字都需由新郎或新娘亲手书写,以显尊重之意。熊小乐的性子从小就毛躁,耐不下心来学书法,字迹自然好看不到哪儿去,于是就一直格外崇拜字写得好的人,比如李庆江。李庆江的性子恰好与熊小乐相反,最是淡泊内敛,自幼便练得一手飘逸娟秀又颇具风骨的好字。

    熊小乐的字拿不出手,这项工作就全落在了李庆江的身上。再仓促,喜柬也至少得提前五天下,可因为没有用成品,空白的帖子拿来时,离婚礼也就仅剩六天了。幸而这天是周日,因为是本地人,每个周六晚上李庆江都可以回家,到周一早上再回部队。

    见他忙不过来,吃过晚饭,熊小乐就自告奋勇的来他家帮忙,只是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将它们分别装到印有各人名字的信封里而已。

    信封也是淡粉色的,十分素雅,并无任何花哨的装饰,只在封口处有朵小小的银色狐尾百合,取“百年好合”之意。李庆江知道熊小乐粗心,特别嘱咐她一定要等墨水完全干了之后再合上,以免将喜柬弄脏。

    她应了一声,便不急着装,随手拿起来看,除了寻常的那几句恭请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某酒店之外,落款处还印着一行小字“如鼓琴瑟 白首成约”,据说是请相熟的名家写的,给了一笔不菲的润笔,她并不懂书法,看不出哪里好,可连上两个人的名字一起念却觉得心中漾起了一股莫名的感觉——“李庆江 熊小乐,如鼓琴瑟 白首成约”。

    “你发什么愣,我都写了十张了,你居然一张都没装”李庆江皱起了眉头,转头看了她一眼“屋里的暖气打得太热了?要不要调低点。”

    “不热啊,我还冷呢。”她心中一暖,其实李庆江除了烦了点外,也是个挺细心的男人。

    “那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动作快点就不冷了,照这样一夜不睡也弄不完。”

    她不知道为什么竟会觉得有些心虚,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再也不敢多看李庆江一眼。

    熊小乐有了身孕,李夫人自然处处照顾,她还没在书房呆上十分钟便被叫了出去。李夫人亲自炖的栗子龙骨汤,火候刚好。她尝了个栗子,只觉满口留香,立刻恭维了一番。

    “要不要给李庆江送一碗进去,他累了那么半天,肯定饿了。”

    李家的保姆极有眼色,闻言立刻又盛了一碗出来,刚要送去书房,就被李夫人拦住了:“让小乐送吧,人家小夫妻恩爱着呢,要咱们外人多什么事,亏他们前几天还嚷嚷着不肯结婚,害我和他爸爸白白操心。”

    向来大方的熊小乐像是被腼腆的乔夜雪附了身,居然又红了脸,也不辩驳,端起汤碗就走了出去。

    家里的暖气打得足,李庆江又并不畏寒,便只在米黄的衬衣外套了件驼色的开司米背心,握着钢笔的手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