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三更时分,黑暗中的雪山格外的阴森恐怖。
冷风如刀,森寒入骨,月色凄凉如水。
左肩洞穿,骨骼尽碎,大日琉璃金身决自行运转,伤口的肌肉有意识的蠕动,片刻之后,已经不再流血。李长歌在逃命,一刻不停,敏锐的灵觉告诉他,身后那股危机始终没有消失,反而在不断的逼近。那人始终不远不近的吊在身后,刺激着他的精神,让他狼狈逃窜,惶惶如丧家之犬。
如同老猫看见到手的老鼠,临死前还要好好戏耍一番猎物。
明知对方必定会追上来,也明知对方轻而易举的可以杀死自己,但是李长歌却不得不逃。
人在面临生死危机之时,纵然只有一线生机,都会拼命抓住。
李长歌脚步一顿,身形停了下来。
已然身处悬崖峭壁之上,脚下是万丈深渊!
他会跳下去,但不是现在。
转身,明亮的眼神看向远处漫步而来的那人,土匪大当家!
出乎意料,那是一个年轻人,也就二十上下,正是人一生中最为风华正茂的年岁,身着紫色华服,一派雍容气度。
手执折扇,腰佩玉环,丰神俊朗,有如世家的公子哥儿,实在是跟杀人越货的土匪搭不上关系。
李长歌脸上挤出一丝微笑,似是牵动伤口,疼的一咧嘴,那英俊少年还以微笑。
“有缘再见,记住了,我叫断天敌。”
“李长歌,回见了。”
语罢,李长歌纵身一跃,飞鸟还林般投入到无尽的黑暗之中,片刻之后,身影被黑暗吞噬,消失无踪。
断天敌脚尖轻点,身体轻盈的宛如羽毛,十丈距离一跃而至,眼光投向黑暗幽深的山崖下,眼神空洞,似乎在考虑一些问题。
“少主,为何不杀了他。”少年的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一道身影,浑身裹在黑袍之中,犹如一个黑洞,天上的月华仿佛都被吸引进去。
那华服青年断天敌也不惊讶,语气淡漠道:“不过是蝼蚁一般的人物,杀不杀又有什么区别呢。”顿了顿,“感觉到是一个挺有趣的孩子。”
黑衣人沉默不语。
“少主如今已至先天,历练结束,我们该回去了。”
断天敌继续道:“回去自然要回去,不过既然那少年活了,黑风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是”,黑衣人应了一声,身影在风中消失不见,半刻钟不到,又出现在原地。
断天敌也不问结果,或许说那结果已经注定,没有问下去的必要。
黑风寨,灭。
“走吧,该回去了。”断天敌终于收回看向黑暗的眼眸,转向身后的黑衣人,“你似乎有疑问?”
也不待黑衣人说话,继而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尚有遁去的一,天地尚且不圆满,何况人乎?”
“我既然放过了那少年,自然需要他人来填补这空缺,黑风寨不灭,天道不满。”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
“而我补天道的精髓,以人道补天道,天人合一,方为正道。”
“因此,我补天道行事,不论是非,不问对错,无关善恶,唯有平衡二字,方为行事唯一准则。”
补天道!
断天敌!
如此行事,近乎于魔!
转过头来看李长歌,纵身越下山崖后,展开宽大的衣袍,就像前世电视上见过的飞行衣,凭借风力在黑暗中滑翔。
李长歌感官敏锐,最终稳稳的落在一棵树上,这是一颗至少几百年的古树,两三人合抱粗细。
盘膝坐在枝头,方才取出伤药敷在伤口上,一阵阵钻心的疼痛,肩膀被贯穿尚且无碍,主要那肩胛骨被那颗石子击碎,也不知能不能恢复过来。
而体内的胎息内劲原本却被那石子上附着的真气打散,李长歌一路逃亡强行压制在体内,此时却在开始暴动起来,在经脉中肆意的穿梭,破坏。
内息暴动,比外伤更加让人头疼。严重者体内经脉尽断,甚至内息爆体而亡。索性的是,李长歌修炼的大日琉璃金身决,让他身体的素质、强度大大的提高,一时间到还撑得住。
静守心灵,将肆虐的内息一缕缕收回丹田气海,方才将注意力投向破碎的肩骨上。
大日琉璃金身决运转不息,一股股暖流游走全身,强化筋骨,洗筋伐髓,在敏锐的感知下,肩头的伤势在一点点修复。
破碎的骨骼在归位,剔除杂质,以一种更为紧密的方式结合,让骨头更为坚硬,这过程很缓慢,去让李长歌感到由衷的欣喜。
这种伤势,若是在普通人身上,必然是一只手臂彻底残废,就算能治好,也必定会落下个手脚不灵便的后遗症。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而已现在的速度看来,最多不过一个月,伤势就能彻底好了。这大日琉璃金身决果然非同凡响。
武学之道,渐渐展开其无穷魅力的一面。
李长歌打坐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太阳高高挂上头顶,洒下光芒与温暖。
体内的大日琉璃金身决也因为太阳无穷尽的能量与光辉而变得活泼灵动,运行速度也快了几分。
昨夜虽说差点死去,倒也不是没有收获,内息的一番暴动,反而因祸得福打通了不少经脉,也让经脉更为坚韧,内息流转速度更快。
“断天敌……”李长歌喃喃道,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
收拾一番,继续前行。
接下来的一段路程倒是没有什么意外,一路平静,眼看快走出大山,才偶尔看到一些人迹。
官道上,李长歌悠然前行,前方的城池已然在望,李长歌眼力极好,隐隐看见城门上两个大字,东洛。
这座城池看上去极为古老,城墙上布满了刀枪划痕,远远地便扑面而来一阵苍茫气息,历经风霜,饱含岁月蹉跎。
这是一座有故事的城。
入得城去,红尘喧嚣扑面而来,人气鼎盛,四处吵吵闹闹,一排张灯结彩的喜庆之气。
李长歌恍然,再过两天便是大年了,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三个年头了。
静静伫立,只觉得一切好似梦幻,街头车水马龙,行人比肩接踵,人来人往,纷嚷不休。川流不息的尘世中,他犹如遗世**一般,淡泊宁静。
难得的放松一下,李长歌就在这东洛城中安静的渡过了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三个年头。
城中最高的一家三层老店,李长歌独自一人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身前摆了一瓶酒,一个人静静独酌。
窗外万家灯火,气氛热烈,窗内孤灯残影,寂寥无言。
大年三十,酒店本是不营业的,不过在李长歌一张百两银票下,自然都不是问题了。整座酒店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李长歌,一个是酒店老板。
酒店老板也是心善之人,眼见李长歌没什么吩咐,便放了小二的假,让其回家与家人团聚去了。
然后老板哼着小曲,亲自下厨,做了两个小菜,提着两壶老酒,寻上三楼而来。
“客观,若是不嫌弃的话,小老儿陪你喝两杯如何?”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却是求之不得了,老丈请坐。”
于是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喝了个尽兴。这顿酒喝到最后,酒店老板已经不行了,李长歌毕竟经过前世各色酒场的修行,酒量不俗,虽说年纪尚小,但是这里的酒量度数却也不高,因此他倒没有什么问题。
将喝倒下的老板送回房间休息,李长歌一人独坐,又饮了一杯,夜色渐深,窗外的万家灯火的喧嚣也到了曲终人散之时,感到乏味无趣,便扔下酒杯,自去房中休息了。
如此,一夜无话。
第二日一早,李长歌便告辞而去。
老人送他到门口,二人相视一笑,就此分别。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外如是。
一路上,李长歌再不停留,每每日出而起,日落而修,从不间断,如此行了一个月,体内伤势彻底好了。
而他的目的地,东海,也已经在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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