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穿越之逮个将军回家种田

穿越之逮个将军回家种田_分节阅读_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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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一天天流逝着,因某人的强势“照顾”,半个月之后,吴子语才得以自主活动,不必再被人走一步跟一步了。

    按理说,林瑞的关怀与照顾,对吴子语来说,应当是甜如蜂蜜的。可是,甜倒是真甜,就是那甜蜜里,总带有丝丝忧愁。只因为某人迟迟不肯表态。

    以前吴子语对于林瑞的照顾,能感觉出特殊,那份特殊里,有责任,有同情,有欣赏,却唯独没有爱。可如今,明明林瑞的一举一动,都表现出对自己的在乎,怎么就不肯对自己表个态呢?

    “他到底在等什么?”吴子语坐在屋子里,托着下巴思考,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啊!不管了!山不就我,我就去找山!哼,林瑞,你就等着我挣够了钱,做八抬大轿,铺十里红妆,迎你过门吧!”

    沉浸在自己脑补中的某人,丝毫没有注意到门外伫立已久的身影。

    “呵。八抬大轿,十里红妆,是吗?”林瑞眼里满含笑意,看着还在发呆的吴子语,感到心里从未有过的悸动。他看了一会儿,才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当然,对于自己的打算全被人听去了,吴子语是一点也不知道。他正在思考者谋划已久的挣钱大业!

    这段时间,吴子语虽然表面上遵从林瑞的决定,没有做任何重家务,甚至连喂鸡这事,都是林瑞一手包办的。但是暗地里,他可没少折腾。他依然利用每天睡前半个时辰进入空间,进行种白菜任务。如今,他已经把一百棵水灵灵的大白菜交给系统,成功获得1000积分。随后,他又马不停蹄的接了第二个任务:种植3000斤红薯,奖励6000积分。这样的话,他就距离升级不远了。马上就能获得第一笔做生意的资金。

    好在,这一次系统并没有坑爹,因为他按时完成任务,系统自动奖励了他红薯种,不需要再像上一次一样,还需要自己去找菜种。于是,两亩红薯得以顺利种下,如今已经全都发了芽。

    吴子语想着,摆小吃摊还是有必要的,一个可以调查一下大众口味,为自家招牌在大家心中留下一个初步印象,算是打开市场的准备之战;一个就是可以为以后开店一事,做个铺垫,总不能让人觉得原本十分贫困的吴家,居然莫名其妙就一下子拿出大笔银子开了店吧!

    吴子语做菜的手艺,说不上坏,但也绝谈不上好!所以,尽管下定决心要做小吃,要做的事也还有很多,比如说磨练手艺,比如说卖些什么小吃。

    后来,吴子语又到镇上去考察了一番,发现由于这里是地处南方,大多数人还是习惯吃米饭的,所以面食极少,有也一般是糕点铺子里多一些,再有就只剩包子馒头和面条了。

    得益于在南方长大、在北方读书的生活经历,吴子语知道就算是酷爱米饭的南方人,也会喜欢吃一些北方的特产,比如说陕西的肉夹馍,北京的杂酱面,山西的刀削面等等,都是世人皆知的美食,其他诸如炸年糕,锅贴饺,饸饹,麻花,煎包等,更是数不胜数。而因为时代不同,许多南方有名的小吃,这里也是没有的,例如炸春卷,叉烧包,云吞面等。

    所以,关于卖什么的问题,其实不算个问题,它的限制条件除了材料,归根结底,还是吴子语手艺的问题。

    没办法,吴子语虽然吃过,但是不代表他就会做啊!所以,他决定先拿家里人开刀试吃。这个家里人,除了吴楠,还包括林瑞。至于为什么会有林瑞,这很奇怪吗?自从那天过后,在大家的心里,吴子语和林瑞两情也相悦了,村长他们也同意了,除了还差一场婚礼,让两人名正言顺外,也和一家人没什么两样了。而某个打着“照顾”的幌子,光明正大在吴家混吃混喝半月之久,当小白鼠这种事,吴子语怎么可能忘了他呢?

    经过反复认真的思考之后,吴子语决定先卖小笼包和肉夹馍,因为两样东西所需食材差不多,好做又节省时间。

    下定决心的吴子语当天就去县上带回了30斤面米分和五斤五花肉。

    小笼包的做法,吴子语本来就会,只是不出彩,这一次他特地在和面时加入了一些鸡蛋,使面皮儿比原来更有韧劲更好吃,事实也的确如此。然而肉夹馍的做法,倒是让他伤透了脑筋,因为白馍老是烤不好,要么半生不熟,要么就糊掉了。

    经过好几次实验,浪费掉不少面米分后,吴子语终于找到了一些技巧。他在烤馍之前,先在面团两面刺上一些小洞,让它均匀受热,这样,做出来的白馍总算能吃了。

    肉夹馍里面的肉需要卤得滥熟才可以,这并不难,难的只是如何放调料和调整火势大小,使肉变得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令人齿颊留香。

    也幸好吴子语是个聪明的人,做了几次,感觉味道不对,才恍惚记起,人家做的是腊汁肉,要用冰糖和酱油来调味。没办法,这里没有冰糖,也没有生抽老抽酱油,只得用白糖和一般的酱油来代替。也是经过好一番折腾,终于,吴记肉夹馍新鲜出炉了。

    吴子语擦了擦头上的汗水,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他看了看旁边的试验品,呃,怎么回那么多!不如,嘿嘿!

    那天的晚饭,估计是林瑞吃过的水平最参差不齐,分量最大的一份晚餐。

    不过,某人自己甘之如饴,乐在其中,也说不定哦。

    又过了五天之后,一家名为“吴记”的小吃摊,出现在周县的街上。小摊十分简陋,一张黑布在头顶扯出一个不大的可以遮阳的范围,下面有一个简易炉灶,上面的锅里放着蒸笼,两张桌子,一张桌子上放了一些白白的馍和一盆已经煮好的腊汁肉,一个切肉的岸台和一把刀,另一张桌子旁边配了四根凳子,是给客人吃饭用的。

    “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皮薄馅大小笼包,刚出炉还热乎着呢!五文钱一笼了,一笼十个了唉!你确定不来一笼吗?”钱宁使劲吆喝着,他是吴子语找来地帮手,而吴楠,则被他托付给了林岚。

    至于林瑞,本就是三天两头要失踪一次的,这会儿又不见了,吴子语相当淡定。

    “小哥儿,给我来一笼!”一个汉子走过来对吴子语说。

    “唉,好的,你稍等!”吴子语笑着对他说。

    那汉子也不急,东看看西看看,就看见了肉夹馍。他是南方人,虽然有时也跟着商队跑跑生意,但是从未到过北方。所以这肉夹馍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哥儿,你这是卖的什么?”汉子指着肉夹馍问道。

    “这位大哥,你不知道了吧!这是肉夹馍,北方的经典小吃,好吃着呢!你要不要来一个尝尝鲜?”钱宁抢在吴子语之前解释道。他第一吃肉夹馍,就被征服了。

    “这,怎么卖啊?”那汉子有些心动。

    “不贵,也才五文钱。”

    “五文钱还不贵!”

    “这位大哥,你看,这饼里面可是实实在在夹的是肉啊!现在肉也不便宜,这个价已经很低了,你就算买个肉包子,那也是五文钱吧?你说是不是?”

    “也是。那给我来一个尝尝。”

    “唉,好的,你稍等!”

    市面上出现这种新鲜吃食,可不止是那汉子感兴趣。吴子语他们刚开始摆摊的时候,周围就围了一圈,就等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所以当那汉子叫了一个肉夹馍时,大家都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吃,生怕错过什么似的。

    吴子语给他上了肉夹馍,那汉子立即拿起,开始吃。咬下去第一口,只觉鲜浓的肉汁溢满口腔,迫不及待咬下第二口,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再迅速咬下第三口,啊,外面平淡的白馍和里面香气四溢的腊汁肉,搭配得恰到好处,令人回味无穷。

    “老板,再给我来三个肉夹馍带走,我拿回家吃!”那汉子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又马上叫了几个带走,显然是拜倒在肉夹馍的美好口感之下了。

    围观众人一看那汉子的表现,哪还有不明白的道理?也开始争先恐后的买馍。

    “老板给我也来一个!”

    “老板我要三个!”

    “……”

    一传十,十传百,只是瞬间的功夫,吴记前面排起了长队。

    吴子语和钱宁面带微笑,忙而有序的切肉、夹馍、收钱,不一会儿,就把肉夹馍卖完了。因为是第一天,吴子语怕大家吃不惯,所以也没有准备多少。

    看着后面还很长的队伍,没有办法,吴子语只能大声地说:“感谢诸位的捧场,只是因为我准备不足,肉夹馍已经没了。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家的小笼包也是不错的!”

    “啊?这么快就没了啊?”

    “是的!”

    一些人听见吴子语的肯定回答,失望地摇摇头走了。一些人则继续留下来打算尝尝小笼包,还有一些人则像吴子语打探起肉夹馍的情况。

    “老板,你这馍真的那么好吃?”

    “这位么么,好不好吃,不要听我怎么说,看看大家的反应,你也该明白了吧!”

    “那,你们明天还来吗?我也想买一个试试。”

    吴子语摇摇头。

    “为什么?”那位么么很诧异。

    “因为我不是这县里人,虽然不远,但是地里还有活呢!不可能天天出来摆摊。”

    “这样啊!”那位么么表示理解,“那你什么时候再来?”

    “下次赶集的时候。”

    “那好,下次你可一定要多做点!”

    “哎。”吴子语笑着答应。

    “那老板给我来一笼小笼包!”

    “好的。”

    ☆、第十七章 配方

    等到最后一笼小笼包卖出去,已经是晌午了!吴子语打算再去多买点材料,顺便试试其他小吃。于是他们开始收摊。

    这么多东西,靠他们两个自然是拿不来的,早上出发时,是花了十个铜板,租了村里一户人家的牛车运过来的。而牛车不能进城,所以又交了三个铜板,让城门口专门看牲口的人照看着。这会儿要先把东西存放在别处才行。好在,这附近有一家食铺提供存放东西的服务,仅花一个铜板即可。

    钱宁一边收拾一边问:“吴哥儿,人家都说打铁要趁热!今天的生意这么好,你明天为什么不继续了?偏偏要等下一次赶集的时候再来呢?可不要给我说你地里忙,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么?你家的地,早八百年前就租给别人了。除了院子里不足一亩的菜地,也就还有十只鸡需要你喂,你有啥可忙的啊!”

    吴子语“嘿嘿”一笑:“阿宁哥,我打个比方,有样东西很好吃,你可以天天吃,随便吃,有样东西也很好吃,但是每次都是限量供应的,你觉得哪个会更遭人惦记?”

    “自然是限量供应那个啊!”钱宁脱口而出,随后又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

    吴子语故作神秘的一笑:“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它告诉我,人都是有劣根性的,其中之一就是,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我做肉夹馍,你们觉得很好吃,一是因为从来没有吃过,觉得新鲜,二是因为缺乏对比,所以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这个有利条件之下,再让他们觉得,此馍是不同凡响、不可多得的,就会加深他们对肉夹馍的印象与渴望,也能让‘吴记’扎根于他们心中,让他们觉得,只有我们‘吴记‘出品,才属最佳。这样,就算以后有人也开始卖肉夹馍,哪怕他的价压得再低,也不会太过分影响我们的生意的。”

    钱宁听完,眼睛一亮:“厉害!果然是读过书的人,想得真多。”

    钱宁刚夸完,旁边就响起一阵掌声。

    “精彩!”来人是和吴子语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散财童子”李涵李大少爷。“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美人,多日不见,你似乎越发光彩夺目了呢!”

    对着这个自来熟的大少爷,吴子语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倒是钱宁在一旁拘谨地问候了他。

    “唉,美人,别不理我嘛!”李涵继续“骚扰”着。

    吴子语扶额,对“美人”这称呼实在是无语得很:“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名字吗?”

    李涵先是一愣,随即更开心了,“含情脉脉”地看着吴子语,叫了一声:“阿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