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行倒是不怕疼,舅妈的力气也不大,打不了他一刻钟就会嫌胳膊酸消停了。可是舅妈叫他“没良心的败家仔”,他就有点不服气了。从小受到的教育都让他要做个诚实的人,于是他试图辩解,说干坏事的人不是他。舅妈起初不信,说他还学会撒谎顶嘴了,骂得更凶,又拿着鸡毛掸子比往日多抽了十分钟。
之后有一回,她亲眼见着了李冬行是怎么“失忆”的。那天李冬行清醒过来的时候,平常舅妈拿来揍他的那个鸡毛掸子断成了光秃秃的几截,往日里锃亮的鸡毛灰扑扑散了一地,连舅舅舅妈的床上都是,乍一看挺像个凶杀现场。
舅妈看李冬行的眼神,就好像他不是刚刚谋杀了一根鸡毛掸子,而是她最心爱的公鸡,甚至更夸张,就仿佛他杀了个人一样。她怔怔地在李冬行面前站了十几分钟,既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而是冲出去把他那一直在埋头做木匠活的舅舅扯回了家。
在舅妈带着惊恐与仇恨的喋喋不休中,他的舅舅一直蹲在地上,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就是闷着一言不发,只有在舅妈尖叫着说要把李冬行送走的时候,缓慢而坚决地摇了摇头。
李冬行茫然地在地上坐着,觉得嘴里痒痒的。
他从牙缝里拽出了几根鸡毛,突然觉得一阵近乎恶心的恐惧涌了上来,让他哇地一声吐了。
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一头可怕的怪物。那是一股股的淤泥,从他身体内部喷出来,让他毫无躲藏之机,只能被淹没其中。舅妈也害怕那个怪物,所以她用尽一切方式,想把那怪物从李冬行身体里赶出去,也赶出她的家。
等长大了一些,李冬行明白过来,那头怪物就是他自己。
在舅舅的坚持下,李冬行还是没有被送走,他和所有寻常的孩子一样,上了小学,中学,然后是大学。
但李冬行深知自己和旁人不一样。
那头寄居在他心底的怪物,它,或者说它们,从来不曾消停。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它们牢牢锁在那片方寸之地里,尽量不要让它们现于人前。
正因为此,上学时候的李冬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他不参加任何学校的课外活动,上学放学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走,也几乎没有一个朋友。从小到大,他成绩始终不错,这更拉大了他与其他同学之间的距离。他们眼里的李冬行,是那种高傲到目中无人的好学生,从来不肯放下身段与他们玩耍。
李冬行与王沙沙的梁子,就是那时候结下的。
王沙沙这人,小时候就挺吊儿郎当,他家里有那么点钱,据说中学操场都是他家捐建的,所以看大部分同学的时候都是用鼻孔而不是眼睛。他爹没什么文化,从承包建设村里的柏油马路开始,一路做到江城市里,成了个不小的建筑公司老板,偏生仍想着忆苦思甜,念着当初在工地上当淘沙小工的艰苦岁月,生了个儿子还不忘起名叫沙沙。这名字原本没什么,可不巧的是王沙沙打小长了张小白脸,往好了说是油头粉面的小开气质,往直白了说就是像个唇红齿白大姑娘,导致老有人以为名如其人,错把他当成女孩子。
王公子自诩中学一霸,靠着阔绰的零钱包和向上海滩电视剧里学来的一星半点江湖义气,在身边网罗了一票狐朋狗友。他当了大哥,自然最为痛恨别人私底下说他娘里娘气,但凡听见有人敢拿他名字开涮,他都会气得牙根痒痒,让他手底下的那群小弟上去教训一通。
而李冬行就是因为这个开罪了王公子。
那会开学还没多久,李冬行因为在入学摸底考试里拿了年级第一而一不小心声名大噪,老师还让他当了数学课代表。李冬行那天正尽职尽责地收作业本,忽然就跟前就堵上了几个人。
王沙沙带着他的几个小弟,其中就有薛湛,一行人找上了李冬行,好一番威逼利诱,试图用几盒高级口香糖换取一次作业不交的机会,顺道和这位老师的宠儿交交朋友。
李冬行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不仅如此,他对着全班名单找到了那个没交作业的人,说了一句话。
“你叫王沙沙。”他字正腔圆地把这三个字读了出来,提起笔在后头画了个叉,漫不经心地说了句,“原来是个男生啊。”
王公子一听后半句话,跟领子里被扔了个炮仗一样,整个人炸得全身通红,直蹦起来。
从那天起,他就单方面认定,李冬行是他王沙沙在这所学校里最大的敌人。
他用尽一切方式想给李冬行使绊子,比如派人偷他作业,在厕所埋伏泼水,还有放学之后在巷子里伏击,花样无所不用其极。换做别人,被这校霸这般针对,早就给吓破了胆忙着转学了。
但李冬行不。
他不仅没有被吓破胆,反而还显得游刃有余。
作业被偷了一次,任课老师居然都信了他,不仅没有批评,还把当天作业难得做了全对的王沙沙揪了出来,认定是王沙沙为了抄作业而陷害李冬行,将其狠批一顿。
去厕所被泼了次水,李冬行若无其事地回家换了套校服,从此之后只去教师专用卫生间。
至于放学之后,李冬行每天一打铃就径直骑车回家,连绕个路都未曾有过,王沙沙带人围追截堵了大半年,才好不容易在扎爆李冬行车胎后把人堵在了修车铺门口。
那修车大爷早就认得李冬行,张口就说:“是你啊,上回换了被你拧断那轮圈,这还好使吗?”
“好使,多谢大爷。”李冬行蹲下,驾轻就熟地拾起扳手卸轮胎,“上次手重,我以后都会小心些的。”
大爷拍拍李冬行肩膀:“小年轻,力气也忒大了,要那不是个钢筋轮圈,是你同学的脑袋,可还得了?”
躲在树荫后头等着修理李冬行的王沙沙不由自主地摸了把自己的脖子,懵了。
他原本手撑着薛湛肩膀,这一使劲,薛湛就叫唤出了声。
李冬行提着扳手转过头来,见到熟人,皱皱眉,说:“王同学。有什么事么?”
他不叫王沙沙名字了,但也不乐意和王沙沙小弟一样,一口一个王哥。
王沙沙抬腿往薛湛屁股上踹了一脚,把人踹到自己和李冬行之间,这才壮着胆子从树后走出来。
他不愿在小弟面前落了面子,清了清嗓子,说:“臭小子,小爷我总算逮到你了。你听好咯,咱俩之间还有笔账没算!”
这句话是他平时欺男霸女时说惯了的,他故意喊得格外响,生怕李冬行听出他有那么一点心虚。
可李冬行只是默默看了他一眼,说:“离我远些,为了你们好。”
说完就转过身,继续蹲下拧轮胎去了。
那句极冷淡的话,跟一柄冰刀子似的直扎王沙沙胸口,把一颗不可一世的少年心搅和得支离破碎。
他哪知道李冬行是真的只是字面意思,害怕自己一时不察就让那个暴力的怪物冲出来,伤害这些一无所知的同学。王沙沙幼小的心灵里,只把这句话当成了一句冷酷又傲慢至极的威胁。
王沙沙很想摆出一副英勇的姿态,大喊一声我才不怕你,可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平生第一次,他在试图教训别人的时候,自己的腿在抖。他发觉自己是真的害怕李冬行,这意味着那句威胁,的的确确发挥了作用。十几岁的王公子懵懵懂懂地意识到,就算他有再多的零花钱,再多听话的小弟,大概都没法百分之百在一个能徒手拧断自行车轮圈的人面前,保住他的小脑袋。权衡利弊之下,他只能跟一只还没斗就败了的公鸡一样,揪着几个小弟,气冲冲地铩羽而归。
之后的两年里,李冬行每次撞见王沙沙,都会看见这同学摆出一副咬牙切齿又不敢发作的模样掉头就走。他从来搞不清王沙沙对他摆出的那丰富而跌宕的表情到底有什么深意,只能当那是自己说错一句话之后的后遗症。
在李冬行的观念里,这大概等同于他“欺负”了王沙沙。
但本着不能和任何一个同学走太近的原则,他也没好意思找王沙沙好好道过歉,后来毕业后各奔东西,他只依稀听说王沙沙后来托了点关系去了所不错的警校,之后便再没了消息。
哪想得到他今天会在这里碰上老同学,而那位老同学居然因为他一句话的过失记仇记了近十年。
想到这里,李冬行只能略带惆怅地叹了口气。
程言不知这段故事,可他从李冬行的表情中窥得了一二,他深知当李冬行露出内疚脸的时候,就算师弟未必真做错了事,可也必定没吃多大亏。
这仿佛让他身心愉悦起来,带着点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自豪,拍拍李冬行的肩,决心不再理会之前那俩跳梁小丑。
☆、诡梦(四)
此时武晓菁已经出来,对两人说,经理准了她的请求,作为特别聘请的心理辅导医师,程言和李冬行这几天可以自由出入他们办公室。
他们部门所处的位置的确不好,位于楼层的西北角,窗户朝阴,大白天都阴测测的。不仅如此,办公室开间的大门还正对着这一层的消防通道。按照风水的说法,楼梯拐角处最易聚阴,加之有十三这个数字加成,莫怪待在这儿的人疑神疑鬼。
这间办公室是个二十来平米的大开间,摆着七八张办公桌,还算宽敞。虽说是工作日,留在办公室里的人却不多,加上武晓菁,也就还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两个很年轻的小姑娘。
在程言的要求下,武晓菁第一时间带他们看了看休息室。那是一间进门右手边单独隔出来的小间,与茶水间相邻,里头摆着张宽大的沙发床,床上放着同色的靠垫和枕头,旁边茶几下层堆着报纸,上方搁着果盘,和另外一些挺别致的小摆件。朝东的墙上有一扇挺大的窗户,装着竖条纹的百叶窗,调节杆位于右手处,上头还挂着串小巧的银色风铃。
程言在屋子里转了圈,除了觉得这间屋子的布置女性气息十足,并没瞧出什么蹊跷,转头看见李冬行蹲了下来,用两根手指扒开那堆厚厚的报纸,正在研究底下露出来的一角。
那是个金属做的,大约巴掌大小的八卦符,给人用透明胶带黏在了茶几腿上。
武晓菁一见那八卦,脸色就不大好看,冲门外喊了声:“刘哥,进来下。”
刚在外头靠窗坐着的男人走进来,第一眼就往茶几底下瞧,还没等武晓菁说什么,赶紧走过来把被推到一边的报纸堆重新扯回了原位。
武晓菁堪称严厉地瞪着他,过了会叹口气说:“你怎么还做这个呢?我不是说过,别搞神神鬼鬼这套,影响不好。”
男人面色蜡黄,脸上嵌着两个大黑眼袋,一看就好一阵没休息好。他瞅了瞅那八卦,为难地说:“这可是我老婆托了好多人才请来的,有大师开过光啊,最能对付那些脏东西……”
武晓菁平平静静地开口:“什么脏东西?我们组里这阵子就是精神压力大,领导说了,让这两位江城大学的老师过来和我们聊聊,把问题都解决了,以后专心工作。”
看得出来,武晓菁在部门里还是挺有权威,听她这么一说,男人应了声,虽仍有些不情愿,可还是蹲下来把那八卦符摸走了,揣回自己裤兜里。
程言瞧得出来,除了稳定军心,武晓菁这么做,还颇有几分不想把事情闹大的意思。这也是人之常情,她刚继任部门主管不久,整个部门又在往上升的节骨眼上,这些邪门事还是少让顶上的大老板知道为好。
他们出了休息室的门,又在大办公室里转了圈。
办公室里有一张桌是空着的,另有一个年轻女孩抱着笔记本坐在一旁公共长桌边上,正埋头敲字。
程言指了指那张桌,问武晓菁:“这是孟敏以前的座位?”
武晓菁点点头。
孟敏就是他们部门以前的同事,两个星期前车祸去世,据武晓菁所说,她出事之前一个月,就已经从公司辞职。
她走了以后,部门缺人手,又招进来两个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小姑娘。坐在公共长桌边的就是其中之一,武晓菁叫她小宋。小宋本来被分配坐到了孟敏的座位上,但后来这间屋子里的人开始做起噩梦,老刘说他好几天瞅见孟敏还坐在原先的这张座位上,吓得小宋再也不敢原地待着,宁可搬着家当临时坐去公共长桌边上。
孟敏的桌上早就空无一物,可看着也没落灰,桌子正中放着一个玻璃长颈瓶,里头插着一束白色蝴蝶兰。
程言问:“这花是谁插的?”
“我。”武晓菁伸手拨弄了下那束花,“瓶子本来就是孟敏的,她以前就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离职时候没带走。”
程言没多说什么,点点头,走过去和小宋聊了几句,先问她工作压力大不大,接着切入正题问她认不认识孟敏。
小宋说不认识。
程言问:“你来了公司以后,有没有午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