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手掌一点点汗湿,是心跳一点点加快,是瞳孔放大,呼吸加速,鼻黏膜脆弱。
喜欢是当你遇到一个人,他像脱轨的火车搅乱你的大脑,让神经化学物质奔涌你的全身;是你见到他的瞬间,仿佛就是旧世界的末日降临,新世界的黎明到来。
比喻义有多么美妙,发生在现实中就有多么残酷。
在网络的某一端,有个陌生人大抵经历了如上过程,然而结局将会是字面意义上的末日,而所谓的黎明却永久省却了。
“虽然样本量还不够大,但是我几乎可以确认,如果有人爱上你,那么同样会导致世界末日。”他看起来有点情绪低沉,在为我感到遗憾吗?
或许被这生活摧残得太苦,这个消息在我心中根本没起什么波澜,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刚才的评论给我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真的会永远不起波澜吗?
我原本还以为只是单身我也不会难过的。我以为我自己给自己的快乐就足够了。可是我却还是动心了。因为爱与被爱是一种生存需求。
但我向来也不是那种长久沉浸在悲伤中的人。况且目前来看,这件事也不是我的主观意愿可以转移的,毕竟是别人的想法啊。
“你说,我以后要是想帮助别人,是不是得找个面罩啊什么带着,是不是还得穿紧身衣呢?像漫画里一样。”我自己都不知道这种诡异的想法是从哪里来的。
他似乎也很是震惊这就是我唯一给出的答案。“……”
“你说,我的制服应该选择什么色系呢?经典款红蓝,豪华版红黄还是低调版纯黑。”
“紫色。”
“唉?不行啊,紫色是反派的颜色,像绿魔那样的反派才用紫色呢。”
“绿魔,用紫色。”他用一种“你是不是傻”的表情看着我。
“……”没文化,真可怕。
爱是我们生存的需求。但毕竟,生活总是不能让你时时都满足的不是吗?
“那些植物大概多久以后会有伤害性呢?”
“三小时左右。”
“那么等我两个小时好吗?我恰好有件挺想做的事。”
我跑出门,叫了计程车,到我的实验室,好好的摸了摸我的小白鼠。
毕竟,我们总要先珍惜我们此时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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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魔:Green Goblin,是蜘蛛侠系列中的反派,初代是小蜘蛛好友Harry Osborn的爸爸Norman Osborn,二代是Harry Osborn,由于变异导致皮肤变绿,制服是紫色的。美漫里有许多反派是使用紫色的。
第十五章
50
假如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他一定会…
为你在那扇门上开个孔,让你总能看到门后的世界有多么有趣,然后,当然,他会确保门锁的死死的。
我猜测世界就是这样爱我,它连我谈个恋爱都忍受不了,非得以死相逼让我做罢。
但是没关系,门后的世界很有趣,但不代表门内就得无聊至极啊。
事实是我猜对了一半。门内的世界无聊的很,只是没至极罢了。
当时间都是重复的,我连每天的实验数据都能预测了,说实在的,我最爱的小白鼠艾利克斯真的该努力一些了。
没有新鲜的事会发生,没有新鲜的人会遇见,因为,显然,对世界不安全。有时,我怀疑,这都怪我给自己的猫起了个跟自己配对的名字。
所以,我有了全新的生活模式。
抱着猫,在家看电视。
是的没错,我再也不点外卖了,我现在在自助付款的超市买速食食品,他们真该多加些种类。
我对这样的生活没什么怨言,但毕竟所有的节目我都看过了,而新的节目又遥遥无期。
这种时候,我就放各种科幻类节目,来刺激我的室友。
对,我那个,有一个酷到没朋友的职业和高级知识分子长相的时空特工室友。他大概是我目前生活中最有趣的部分了,因为关于他,我知之甚少。
对于他,我都知道些什么呢?
1.首先,他是个时空特工。但他并不会穿越到其他时空。(非常遗憾,他既不认识伊丽莎白一世,也不认识乔治华盛顿;而且,也没去过未来。)他作为时空特工最厉害的技能是:用他电脑上的组合键带我们重回三月一日。
2.我甚至都不需要看完一整季的《别对我说谎》,就能判断出来,他的名字不叫127。(谁的名字会叫这个?)他甚至都没有努力在我试探地叫他127的时候回应我。
3.他的知识领域,对我来说像个未解之谜。他知道的内容从木星的公转周期到蕨类的养殖。他能轻易的接下每一句我喜欢的书中我装作忘记的句子的下半句,从《丧钟为谁而鸣》到《哈利·波特》,(我怀疑他能把大英词典都背下来。)
4.他会的语言令我震惊。会说中文,会说印度语,会说俄语,这如果不算惊人的话。我看到他跟杜利特小姐吵架算不算惊人。
他会克林贡语,然而,在认识我之前,他连一集的《星际迷航》都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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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利特小姐的名字来自窈窕淑女,在窈窕淑女里,她和帮助她学习贵族礼仪的亨利 希金森教授在一起了。
克林贡语是星际迷航里面的克林贡星球的语言,是一个比较完善的人造语言。
第十六章
虽然我的室友他可能是个天才,还经常的拯救世界。
但他有时候真的挺烦人的。
比如现在,他对屏幕上放着的《神秘博士》露出了他除了不爽脸以外最常见的“你是不是傻”脸。
这个家伙对现代艺术真是毫无敬意。
虽然我是故意放有关于时空穿梭的电视剧来刺激他的,但是博士可是宇宙间最伟大的时间领主啊!
“呵,蓝色电话亭,这就是你们能想到的最好的时空穿梭工具。”
“这句话来自一个用组合键穿梭时空的家伙。”我咬牙切齿道。
“起码我是真的穿梭了时空。”他颇为不屑。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真的好烦人。”我并不是真的生气,起码我的语气里还带着三分笑意。
但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那种装模作样的嘲讽完全褪去了,只剩下——
一片空白。
“没有,从没有人对我这么说过。”他面无表情的起身,走到了卧室。
不需要杜利特小姐不满的喵呜声提醒我,我也能明白,我做了什么糟糕的事,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弥补。
于是,这天余下的下午,我心不在焉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神秘博士》,他在卧室没有出来过,而杜利特小姐气哼哼地不愿理我。
仿佛是屋里的气氛还不够低迷,电视上演到了最令我悲伤的一幕。
博士——这个穿梭在时空中的有着漫长生命的时间领主,无数生命与文明的拯救者——不得不与他心爱的人类女伴告别,永久的告别。这就是当你活得特别久时必须面对的悲伤,你遇到一些人,一起欢乐,悲伤,但最终,他们都将离你而去。这是孤独的悲伤。
而这时,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自从认识他,我的记忆里有了他,我走进了这个不知尽头的时间轮回。
只要记住他,就会这样。
所以,或许,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没有人跟他说过他很烦,因为没有人,没有人知道他,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了解他。在奔流的时间里,在停留的时间里。
我只是个普通人,所以我太关注自己的故事,即使是在看别人的故事,我也只顾着从中找寻自己故事的影子。可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故事。
我买了一个蛋糕,就放在餐桌上。附赠的卡片上写着“对不起”。我当时太专注于自己的思绪,甚至无暇烦恼于蛋糕店员工调侃的眼神。
“这不是你的错。”他用字条回复我。
就像每次我搞砸了世界,他对我说的那样。
只是,这一次,这或许真的是我的错。
第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