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慈悲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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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查到的资料里,让·热内偷盗、□□,频繁地被□□,这本《鲜花圣母》就是写于狱中,用非常□□直白的文字去描写同性恋。

    当然,这本被称为“法语文学奇葩”的作品可不仅仅只是讲同性恋的事儿,只不过我把关注点放在了这里罢了。

    当我翻到其中某一页时,发现里面竟然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用墨蓝色的钢笔写着一句话:支离破碎,污秽却也明媚。

    这句话下面有一个日期,是2007年1月。

    我突然很好奇,不知道这是不是楼下那个人写的。

    字很漂亮,行云流水俊逸挺秀。

    就像他那个人给我的感觉。

    看书看了三十多页,我开始走神儿,开始琢磨着能不能下楼去跟他聊聊。

    我这个人虽然总有人说我不正经,但其实,跟人搭讪这种事儿我向来做不太来,怎么说呢,脸皮再厚的人也有害羞的时候,就比如现在,我十分矜持。

    我在那儿百无聊赖地翻着书页,做着心理建设,翻来覆去地打腹稿,想着怎么开始跟他的对话。

    ——帅哥你好,我是对面大学的学生,论文写不出来了,觉得咱俩有缘,你能不能让我取个材?

    听着就很有病。

    ——老板你好,你看这天色已晚,不知你吃了没有,如果没有,那不如我请你吃饭,你跟我聊聊天?

    听着还是很有病。

    ——先生你好,请问你是同性恋吗?我在写关于这方面的论文,你能给我讲讲同性恋的生存现状吗?

    这就不是有病了,这是在找死。

    我托着下巴看着窗外,发现雪越下越大,其实这会儿我应该回去了,躲被窝看小说总好过在这儿搜肠刮肚地措辞,最后可能还是白白浪费了时间。

    店里的歌已经换了一首又一首,都九点多了,我最后选择了放弃。

    起身,拿着书,走到书架前,把那本《鲜花圣母》放回了原位。

    书还回去了,我往楼下走,准备今天就这样了,付款走人,以后经常来这儿,估摸着也能跟老板混熟。

    我下楼的时候听见老板在打电话,他声音很柔和,音量压得很低,但很不幸,还是被我听到了对话的内容。

    我听见他说:“还没关门……不用……不需要……我挺好的。”

    我自动给他脑补了一出前男友伤害他后又试图挽回的剧情,十分狗血,但也十分精彩,精彩的原因当然是他长得好看,长得好看的人就算演脑残片也还是让人看得得劲。

    我可真是个肤浅的人。

    到了吧台,他一见了我,赶紧找了个借口就挂断了电话,然后笑着问我:“要走了?”

    他一笑,我就也跟着笑。

    长得好的人就是有这样的能力,可以很容易就感染到别人。

    好看的人一哭,你心疼,也想跟着哭,好看的人一笑,你开心,也想跟着笑。

    这世界就是这样,不服不行。

    我说:“多少钱?”

    他算了一下,一盘意面,一杯咖啡,一共45。

    他说:“给我40就好了。”

    “那哪儿行!”我说,“就算是四舍五入,那也得50呢!”

    他对着我笑,眼睛一笑就弯成了月牙,看起来特甜,他说:“新开业,打折。”

    我心说,那行吧,不跟你争了,再争下去,显得我很缺心眼,折扣都不要,哪有这样的人。

    我付钱的时候他跟我闲聊,问我是不是对面学校的学生。

    “是啊,”我说,“论文写不出来,没脸回家,学校都要空了,就我在这儿冲人气儿呢。”

    他又笑了,给我找了钱,跟我说:“欢迎下次光临。”

    我琢磨着,这人应该去当深夜节目的主播,听着他这声音睡觉,肯定香。

    出了门,寒风直接把我给吃了,我当即打了个喷嚏,后悔跑这么远出来吃饭。

    后悔?

    我回头往店里看了一眼,那个好看的老板又坐在那里看书了,我想了想,其实也不后悔,他家的面挺好吃的,咖啡也挺好喝的,书是好看的,音乐也好听。

    还有就是,这老板不错,人挺好的。

    03

    第二天我又去了那家店。

    好吧,我承认,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家意面和咖啡让我念念不忘,而是我依旧写不出论文,想找那个老板聊天。

    不过这次,我直接抱着我的笔记本去的。

    九点三十一分,也就是他开门营业后的一分钟,我就推开了门。

    当时他正在往墙上挂今天的推荐饮品,听见开门的声音,扭头看过来,紧接着就是笑着跟我打招呼。

    他说:“早上好。”

    我回应了一句“早”,靠在吧台问他:“我是不是来得太早?这会儿有吃的吗?”

    “要稍微等一会儿。”他有些抱歉地说,“开业一个星期了,你是唯一一个这么早来的,我还以为整个冬天都不用准备早餐。”

    我笑了,故意逗他:“那你以后可能每天都得准备了,我打算在这儿混到春节前。”

    他今天换了一件黑色的毛衣,毛衣里面穿着白色的衬衫,我们说话间,他把围裙穿上,然后说:“你先看看点什么,我这就给你做。”

    我的手指戳着那个点餐的小本子:“不着急,这儿就你一个人顾店?”

    “嗯,就我一个人都觉得很闲。”

    理解,毕竟这店看起来真的没什么顾客。

    我翻开本子,点了一个三明治一杯美式咖啡。

    “好,你先去楼上吧,做好了我送过去。”

    他冲着我笑,我当时就觉得,挺好,一大早就能看见帅哥,这一天都能有个好心情。

    我其实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平时也根本不会起这么早,但是昨天晚上睡不着,今天四点多就醒了,睡了个回笼觉才勉强睡到八点,在宿舍里没什么意思,看电影看了一半,看不下去了,于是磨磨蹭蹭终于熬到九点多,晃荡着来了这边。

    老板把我的早餐端过来的时候看见我打开了笔记本,便问:“音乐会不会吵到你?我关小声点儿?”

    “别啊,”没想到他还挺贴心,我说,“这破论文我十天写不出一行字,有背景音乐还能缓解一下我焦虑的心情。”

    他笑笑:“加油,论文确实磨人。”

    说完,他转身走开,我扭头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到书架那边拿了本书,然后往楼下去。

    他拿完书下楼的时候才走下几级台阶,一抬头就撞上了我的视线,他一愣,问:“有需要?”

    “没没没,”我摆摆手,“没有。”

    他笑笑,下了楼。

    他好像挺喜欢笑的。

    我靠着椅子,咬了一口三明治,心里嘀咕着:爱笑的帅哥,运气不会太差。

    一个半小时过去,我果然没写出什么。

    字数增加30,但都是废话。

    在这一个半小时里,果然没有其他客人来,我琢磨着,搞不好这一天就我自己在这儿,他开这店,可是真的得赔死。

    我百无聊赖,不想写论文,也不想看书,三明治吃完了,咖啡喝完了,我心系老板,只想跟他聊天。

    手机响了,老王打来的。

    他说今天他放假,问我干嘛呢,要不要一起去玩狼人杀。

    我说:“勾引帅哥呢,不去。”

    勾引帅哥是我胡说八道,但我真的不想去。

    他们那帮人,凑一起一玩起来就得闹到后半夜,我最近可能是一个人消停惯了,竟然有时候觉得受不了他们太吵。

    对此,老王表示:老常,你可能早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