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彩虹号

分卷阅读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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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帆!”

    阿敏拿着一个风筒出来,大声寻找我的身影,看我从房间里出来后,又十分高兴,而且温柔的对我说,“快过来!”

    我当然过去。

    “帮我吹下头发!”

    三十几岁的阿敏,素颜仍然保持青春,不变的始终是她的美妙声线。

    “等等!”我打开了电视,一边抚摸着她的秀发,一边听新闻。

    阿敏的头发,以前我经常把玩,幸好她一次都没生气,可总归不算猥亵或有意侵犯。

    今夜,我又和阿敏在了一起,顺便说说以前的那些事。

    首先是她的同桌,我已记不起,自是很难堪。唯有静静的听她讲起一个个熟悉的人物来,包括我的同桌,她也提到了,那个文学造诣很有天分的,常常被老师夸奖的,优秀班干部。

    其次是读书时的生活。早读、课间操、上课、晚修,自然也有很多奇闻轶事,满满都是青春的味道,尤其让我心动的东西,是阿敏叙述岁月时所绽放的言语魅力,同时散发出来的成熟气息,对比,鲜明。

    最后定然是老师了。老师,这个词,于我来说,是敏感的,但我在讲述者的喜悦神态前,只是微笑,不停的微笑,因好美的一张脸,当时怎么就曾不觉得呢!

    阿敏说起来滔滔不绝,我听得也很高兴,还在兴奋的帮她拨弄着长发,那一阵阵芬香令我陶醉,

    “老师呢?”

    “印象深刻的,是没几个,能记住的……”

    “对啊!谁?”

    “委实是没有。”

    “你说谎!”

    “那你说说我怎么说谎了!”

    随后,阿敏提到了高一的语文老师,他的名字,她是记得大概,于我则全拾不起,想是真的忘却了。

    越聊越多,愈多愈深,情意真切,暮暮朝朝。

    从此,这一晚,我不再是一个人了。我是说心灵上,而不是旁人所误会的那样花巧,有的甚至说我花心。

    俩个人的快乐总也胜过一个人的孤单。

    往后的日子,时间仿佛过得很快,但诡异的现象也接踵而来,尤其是在夜里,发生在我身边,最经常的幻象就是我仿佛看到一具干瘪的尸体在不停游荡着,寻找他失魄的灵魂。

    可一旦天明,我只要再次看见阿敏,所有昨夜的疑雾,都会在我脑海消失殆尽。

    经历了感情的许多波折,我想自己和郑阿敏的关系,或许还能再进一步,可当我单膝跪下的那晚,她却退缩了。

    “我能给你想要的生活!”我很肯定的对她说,眼神充满坚定。

    “是的,林帆,我承认这世上只有你能给我想要的生活,可是……”阿敏开始说得很正常,不一会,却哽咽起来,泪水让我看得朦胧不清。

    在清凉的阳台上,在我和她同居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甜蜜的事,可到头来她却告诉我……

    她杀人了。

    夜,如此的冷酷,像是死神的双手捂住了婴儿的小口,最终令他像个哑巴那样,静悄悄的窒息而死,想想是多么的恐怖啊!然而,更恐怖的是,我竟然和一个杀人犯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

    “你害怕吗?”

    “怎么说呢!”

    我内心虽然惊悚,但不是为了命案本身,而是不相信她会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如果有苦衷,那一定是另一个比恐怖本身更加恐怖的故事。

    于是,我接着说,“其中一定有特别的遭遇吧!”

    阿敏此时依然望着黑夜,没有星空,陷入了沉思。

    “你想听吗?”她问我,头颅依然仰望宇宙。

    “如果你不介意!”我没有拒绝。

    故事的情节,由舒缓到紧凑,再由喜怒到悲惨,还有背叛与血腥,伴随迷醉和隐忍而临近结尾,最后以人命来画上句号。

    听完后,我汗如雨下,再也不能淡定,因为她终于说出了那句话——

    箱子里装的是一具男尸!

    (未完)

    ☆、无辜的小黄人

    旁述者:天气晴朗,红绿灯前。

    “妈的!我踹死你……”

    A男愤愤的骂着街,长着许多粗壮腿毛的右脚,还在不停的对那辆倒地的残旧ofo共享单车施加暴力。

    “哈哈哈……”

    小黄人仿佛笑出了声音,嘲讽用户A的愚蠢,“让暴风脚来得更猛烈些吧!”

    旁述者:疼在他身,痛在何人?

    “能不能文明一点!”女路人甲在一旁奉劝道,“它招你惹你了,这样对待它!”

    旁述者:肯定是小黄人连累他摔倒了,不对它出气,对谁撒气?

    A男瞟了一眼女路人,鄙夷的吼道:“我踩我的车关你什么事啊!这又不是你的单车,要你管啊!”

    甲女无语。

    “狗拿耗子!”A男继续对着甲女,愤愤的骂道,“你多管闲事!来,有种你打我啊!”

    “有病!”

    对方白了A男一眼,刚好绿灯亮起来,便走过了马路。

    旁述者:单车是很无辜的,甲女是有素质的,A男是够疯狂的。

    最后,用户A男扶起了小黄车,骑上它从另一方向走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正如人生匆匆而来,怒怒而言,未曾相识,却有关联,仿佛烟云过客!

    ☆、灵魂拾荒者

    别人并不知道我的名字,白天活人叫我银发婆婆,夜晚死魂叫我拾荒婆婆。

    总的来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世间为数不多的一名阴阳鬼使,名字在我成为灵魂拾荒者的时候,已从记忆中遗忘了。

    白天,我拿着一枝蒺藜铁钩,拎着一个塑料麻袋,有时是到公共垃圾桶里,“翻箱倒柜”,有时是在临时垃圾收运站旁边,“守株待兔”,等待着来扔垃圾的住户租户。从他们手中接过生活垃圾,找寻我想要的有用“资源”,贩卖后获得价资,借以维持生计。

    虽然我也能通过其他途径,过上优雅高尚的生活,但那不是我愿企及的奢望与追求。因为在宝田村的前后岗中,我想要更加顺利的劫渡各类各样的命魂去超生轮回,就必须多多体验他们生前的经历,尤其是在情感方面,越多越好。所以,在过去的久远时间里,我做过最底层的工人,中层的白领,高层的官商,不管什么样的职业,只要是戴在社会人头上的职衔,我都体验过。

    因为是一名阴阳使者,所以我的命运早已固定好,不能再改变,更谈不了扭转。今生,我就成了一名拾荒老人,而且是灵魂的拾荒者,要拾掇的就是死人的三魂之一,有名为——命魂。

    在这个贫穷又富有的城中小村,无所谓地狱和天堂之分,只有本地和外来之区别,共融共生,相互依存。

    “去去去!”

    我又被开餐馆的老吴驱赶了,每次都这样,他主要嫌弃我身上的酸臭味,怕影响别的客人用餐。

    虽然无奈,但我还是一次又一次的解释说:“我不是乞丐,我有钱!”

    老吴气急败坏的推搡着我,已经推到了玻璃门的外面。

    “有钱没钱,这都不欢迎你,赶紧走!”他没好气的说,“走,快走!”

    见他捂着鼻子,我不便停留,其余就餐的食客也向我抛来异样的眼光,手中的筷子汤匙纷纷停靠在瓷碗的傍边,默默无语。

    “好啦!别推了!”我笑嘻嘻的说,“推倒了,你可赔不起!”

    “行行好!没人的时候,”老吴见我没生气,态度也变了,低声的对我说:“你再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