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的歌后女友

第五百五十二章 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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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的这顿饭,叶落吃得很郁闷。

    虽然他知道劳伦斯的那番话,其实也就是开个玩笑,要是以往,这事儿叶落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被人这么一说,就跟魔障了似的,心中的抑郁挥之不去。

    一直以来,叶落面对音乐的时候,是非常单纯的,无论以前出专辑,还是出网络主题系列歌曲,或者现在设计舞台歌曲,他心里只有音乐的效果,一切为最后呈现出来的效果服务。

    在做音乐的时候,他会沉浸进去,心无旁骛。

    因为他知道,自己处理的每一首乐曲,都是另一个世界的馈赠,也是另一个世界的经典。

    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复原、改造、演绎它们,才能让它们穿越时空,在这个世界完美地呈现出来,并且成为现世经典,这是需要极高的音乐素养、专业能力以及精神心力去保障的。

    每一首经典歌曲,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除了本身的品质之外,它们推出的时机、场合、手法、运营都有关系。

    时势造英雄,经典歌曲之所以成为经典,也是一个道理。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就旋律以及难度而言,谈不上多经典,不过是一首励志向上的、还算不错的歌曲而已,在另一个世界流传开来,原因很多,有一定的偶然性。

    但是在这个世界,叶落在新锐女生总决赛这个舞台上推这首歌,情景合一,偶然就变成了必然。

    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叶落推出的每一首歌曲,都会根据情况来选择,做到他自己心目中认为的最合时宜,效果也一直都不错。

    这也是叶落选择音乐的唯一标准,就是要合时宜。这个时候把这首歌推出去,再加上自己的改编,一定能红,绝不会埋没了这些歌曲。

    所以劳伦斯说他用音乐去表白的时候,叶落觉得这是对自己专业态度的一种侮辱。

    但是显然,劳伦斯也是无心之过。叶落也不好翻脸,所以只能自己郁闷。

    一边郁闷着,叶落回想起这两首歌,心里也是越来越虚,好像劳伦斯说的这些。也不是毫无道理,真要是被宋嫣误解了怎么办?

    宋嫣倒还好,楚沫儿误解了怎么办?

    想到这里,叶落一阵后怕,吓得血都凉了,偷偷瞄了一眼楚沫儿那桌。

    还好,三个女孩子有说有笑,看上去无比和谐。

    中午一小时休息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下午录制工作继续进行。

    大家都回到演播厅,各自落座。

    下午的活儿比上午稍微轻松一点。两首歌,还有最后点评、投票、以及宣布结果的环节。

    目前,场上第二轮两首歌唱罢,倒数第二个登场的,是睡美人雪莉尔.史密斯。

    叶落为这首歌设计的舞台背景,是魔镜。

    一个巨大的镜框。将舞台分为两半,这一边是现实世界。雪莉尔.史密斯面对观众在麦克风支架前演唱。

    另一边,是镜中的世界。虚拟成像的雪莉尔.史密斯在音乐学院演出、获得星探青睐,得到歌手合约,然后出现渐冻人病症,去医院就诊、确诊,接受治疗,然后躺在病床上,逐渐变成睡美人的整个过程。

    在镜中的世界,她没有参加音乐拯救,没有对命运进行抗争。

    这其实是一部,只是用三维成像的方式,通过镜中世界的这个概念,呈现出来。

    舞台上音乐响起,这首歌的前奏,用长笛和吉他引出,前奏并不长,很快,雪莉尔的歌声响起:

    “,

    看着我,

    orld,

    我可以愚弄这个世界,

    lheart。

    却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

    ……

    why,

    它迫切地需要知道,

    alwhal?

    为何我们都得隐瞒自己在想什么,自己的真正感受是什么?

    难道有一个秘密,

    i’hide?

    必须要我隐藏?

    ’dthati’。

    我不会一直去扮演另一个身份角色。

    ionshohoia迷n私de。何时我的倒影,才能显现出真正的自我

    ……”

    歌名:,译作《倒影》。

    这首歌还有个中文版,叫做《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中。这两首歌分别是一部动画电影的英文、中文主题曲。

    今天这场竞演的第一首歌曲,《ylife》。

    叶落曾经在原创好歌曲中用过这首歌,但也只是用一下而已,事后没有出专辑,而且中国的综艺节目,美国人也不会去看。

    这么好的一首英文摇滚歌,却没有在欧美音乐圈中流传,这是对歌曲的浪费和亵渎,叶落自然会去补救。

    而且作为一个音乐拯救者,也没规定每首歌都必须是新歌。

    这首歌原本叶落打算留给罗布,让他来美国发展的时候,作为成名曲。

    结果罗布家事缠身,最近忙着买尿不湿和婴儿床,伺候张佳琪。赴美那是明后年的事情,叶落索性就把这首歌给了亨利.迪恩,反正好歌有得是。

    亨利的那种金刚砂嗓音,还有那种混不吝的混蛋气质,跟这首歌是无缝对接的,即插即用。

    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亨利脱掉了之前的白色礼服,穿上皮背心,露出了两膀子花绣纹身,头上再裹一个花头巾。

    这个摇滚老炮在舞台上,把电吉他操练起来,身后是同样跟打了鸡血一样摇滚的乐队,就这个架势,三维布景根本用不上。

    重金属摇滚的现场演出,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乐队往上一站,乐器挥舞起来,然后灯光一打,烟火喷起来,这就能自成一派。简单粗暴,透着一股子原始的野味儿,但是管用,所有观众跟着high就完了。

    毫无疑问,这首歌的第二场演出,比起第一场有过之而无不及。

    叶落当时白嫩文静的个人气质,演绎这种歌曲,多少还是有些违和的。

    看着亨利.迪恩在舞台上的表现,叶落觉得这首歌天生就是给他唱的。

    这首歌结束,全场都跟疯了一样。

    看着观众的表现,叶落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

    这就是他在音乐拯救上的第一份答卷,看来效果还行。

    当然,未来还有两份答卷等他去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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