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香软玉抱满怀》
单身派对
告别单身派对什么的,真是令人厌烦。
尤其是参加包思思这样女人的派对,豪气冲天地包下整间酒店,不是洋酒她都瞧不上,穿着奢华长裙,却是布料少的不行,有几个男人已经盯着她屁股很久了,好像要看出一朵花来,胸边还镶嵌着小钻,孟晓菊双手环胸,冷笑:“这样的衣服,穿来就是给男人撕!”
唔,她为什么这么愤怒呢?
我着实奇怪,忍不住问她:“你摆什么脸色啊?弄得她老往我们这边瞥。”
孟晓菊一噎:“我靠!要是我不知情,还真以为你心里淡定成这样!大姐,明儿的新郎本来是你的小情郎好不好?”
我看了看众星捧月般的包思思小姐,她正笑得一脸妩媚跟一个男人喝交杯酒,只不过这男人不是明天的新郎,对于一个即将告别单身的女人来说,这是可以原谅的。
所以,连那样霸道的男人,都肯放她来举行派对。
与他交往的那段时间,只要属于他的那个铃声一响起,孟晓菊就满目悲伤:“夺命连环cll来了……你还是赶紧回家伺候他那大少爷吧。”
真的是,眼里容不进沙子的男人。
我低笑一声:“我跟他两个星期前分的手,然后13天前他和她宣布婚讯,真的是……了不起。”然后在自助餐桌上夹了块寿司,沾了点芥末送进嘴里。
“13天准备的婚礼,能怎么好?喂喂喂,阮玉,你哭毛?”
“……”
“真的不必要哭!这样的烂渣,权当把垃圾扔掉!”孟晓菊有点慌了,找了半天纸巾找不到。
“孟晓菊,这芥末太坑爹了。”
她看着我,没说话,眼底里却露出深深的怜悯。
我擦干被辣出来的眼泪之后,才发现眼前有一堵人墙,此人墙奢华靡丽,胸前折射出来的光泽差点没亮瞎我的眼。
“阮阮,怎么不去那边玩?大家都很开心哦!”包思思的嘴唇涂了淡淡的唇蜜,整张脸精致的像芭比娃娃,微卷的长发直到腰间,我想到自己那头早上起来跟鸟窝似的乱发,心想卓天的眼光终于好了一回。
孟晓菊一见她来就目露狠光,好像饿了许多天的狼,她笑道:“我们哪敢麻烦包小姐?说实话,这间酒店质量可信吗?毕竟你那么喜欢挖别人墙角,别吃着吃着整个酒店塌了就不好……啊!阮玉你丫的掐我!”
包思思脸色有点难看,我对她笑着摇头:“孟晓菊有点喝多了,别放心上。走吧,我们去玩。”
那边果然是很多人,热闹非凡,还没走过去就听到他们的爆笑声。
我探头一看,一支钢笔在桌上,转来转去。
俗气的真心话大冒险。
包思思把我带过去之后,就拉着我的手,亲昵的跟八辈子都跟她是亲姐妹似的:“嘿!大家安静下来,这是我的朋友,阮玉。哎呀,男人们眼睛又发绿光了,我可警告你们,敢欺负她就是欺负我呀。”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说完她就笑倒在另一个女人身上。
围在这里的人十几个人,男人占了大多数,其中一个笑嘻嘻地:“思思,你这样不厚道啊!这么个美人之前都不介绍给我们!”
孟晓菊冷笑:“她怎么敢介绍给你们?就不怕阮玉一出场,你们就爱上她吗?”
“你们好,我叫阮玉。”我打断孟晓菊的话,私底下瞪她一眼,悄悄道:“孟晓菊,你别再给我难堪了。”
只有弱者,才会张牙舞爪,沾沾自喜,用这样的浮夸来武装自己。
我真的没有什么,一个卓天罢了。我爹妈还健全,我才二八年华,长的也还过的去,身边还有个知根知底的朋友,这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四条腿的男人不好找,两条腿的还难吗?
我借口说喝的有点多,去一下洗手间再回来玩,连忙跑去洗手间清静一下,打着小算盘看看等下拿什么理由推脱,先闪人。
手机忽然响起来,我听见那熟悉的铃声,条件反射地立刻接下,嘟囔着:“都说快回去了!”边说边拿起包包就准备走。
陡然心底一凉。
电话号码
“阮玉?你还在听吗?”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却没含什么情绪,淡淡的。
我紧抿住唇,掐断电话。
明天结婚,今晚打我电话,这是哪几个意思?呸,老娘还就不配合你了!
卓天没有再打来。
对于他这样的男人,也许打给你一次,就已经算是纡尊降贵了。我打开水龙头,冰凉的水往脸上泼,瞬间把脸上温热的泪水淹没。
阮阮,这只是给你一个看清楚男人心的机会,既然已经得到证实,你何苦悲伤?
我刚走出洗手间,正打算溜号,就发现一个男人——其实说是大男孩会更准确,站在外面,一看见我就笑眯眯的走过来。
他长着一张娃娃脸,让人分不清楚他的真实年龄,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看着我。我记得,他好像就是和包思思喝交杯酒的人。我轻叹一口气,真是容易让女人的母性泛滥。
“阮阮,你好,我很喜欢你,你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我挑起眉头,嘿!包思思可真是闹心,玩游戏玩到这里来了!连厕所门口都不放过!
什么要异性的电话号码,这都是大冒险里的老戏码了,无趣。我点点头,把他手中的纸笔接过来,潇洒的写下一串数字。
他笑的更甜:“阮阮,你真是好可爱。”
“嗯,是这样的,不如你还是叫我阮玉?”我也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男孩叫我阮阮,这还是头一回。我的名字实在俗气,跟旧社会时期似的,跟孟晓菊刚认识那会儿,她逮着我就叫我小玉,气的我只好回击她“大菊花”。
他从善如流:“好吧,阮玉。我们一起过去玩吧。”
“不了,我身体忽然有点不舒服。麻烦你帮我和包思思说一声,我就先走了。”难得有一个传话的,我连走过去都免了,我挥挥手,就从第二个电梯口离开了。
大男孩笑眯眯地看着我离开,然后掏出手机,捏着小纸条,接通电话,语气瞬间变得凶狠起来,恍若从小白兔变身大灰狼。
“温翔,你丫居然让我一个大男人帮你去泡妞!你太恶心人了!”他的声音还有点稚气,眉毛紧皱在一块,口口声声说着“我一个大男人”,让人觉得有点怪异。
“人家姑娘长的太端庄典雅了,就差背上没长出一双翅膀当天使了,配上你这个大人渣,简直暴殄天物!”他骂了一长串犹不解气,不知对方说了什么,他忽然就像漏气的气球,声音弱弱的,“哎呀,别呀,你答应好的限量版一定要给我的……”
仿佛忘记对方压根看不见,他稚气的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把11个数字报过去,还附加一个小消息:“不过她心情好像有点不好,眼睛有点红……”
挂断了电话,纪天盛把纸条一捏,扔进垃圾桶里。过了半晌,又折回来,捡起来,拨打这个号码。
“喂,这儿是香香面馆,请问您需要些什么?啥?找阮玉?怎么一个两个都找啥软玉!这儿只有炸酱面、粗面……”
纪天盛挂断电话,想起刚才温翔在电话里那温和却阴恻恻的语气。
“纪天盛,我想你的限量版还是别要了。”
呜呜呜,果然被温人渣看上的姑娘都是不可小觑的,他的限量版跑车啊!!!
魄:可怜的阿盛。
阮玉:不知道姑奶奶我最讨厌人玩真心话大冒险吗!(咬牙切齿)
纪天盛:说到底,咱就是个出气筒……
甜蜜过往
我瘫软在床上,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就迅速卷着被子安眠。孟晓菊曾经说过我,再大点破事儿,也阻挡不了我去会周公的冲动。
哪怕第二天是交往三年的前男友婚礼。
这觉睡得特别沉,隐隐勾起往事。
认识卓天是大三的事儿了。他并非什么高富帅,反倒穷酸得可怜,拼了命去当学生会会长,也不过是看在学校对学生会成员的学费有优惠。
彼时孟晓菊那二货还没出现在我生活,我每天的生活也不过是上课,图书馆,饭堂,宿舍,枯燥的可怜。电视剧小说里什么大学寝室的姐妹情谊,在我身上是半点没体现出来。她们觉得我孤僻高傲,仗着有几分小姿色瞧不起人,我也懒得去跟她们打交道。
谁也没想到,那个声名赫赫的才子加帅哥,学生会会长卓天会跑到宿舍楼下来跟我告白。我也只是偶尔在校园里见过他见面,每次见他都是一群好朋友把他围在一块儿,他跟太阳似的发光发热。
素未谋面,却和我告白。
他什么也没准备,连一朵玫瑰花也没有,只是仰起头大喊:阮玉,我喜欢你!闹得太大了,我被吵醒,探出头来说:“你别吵了。”
家境贫寒,并未压弯这个高傲的少年,反而眼底是满满的志得意满,因为还未出社会,他在学校里如今是只手遮天,小弟也有成堆,一出门就有女生对他的惊艳目光,这样的生活再好不过。
他抬头,看着三楼的女孩子蓬松着头发,眯着跟猫一样的眼,忽然想,这个赌注也没有很糟糕。
“你答应跟我在一起,我就不吵。”
“哦,知道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卓天有点捉摸不透这个女人了。他与朋友喝醉酒,打赌三天内必能追到这个学校里出了名孤僻的冷美人。
何为孤僻?
则为死读书,喜爱面无表情,自以为高高在上。
他虽然也从小成绩优异,却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孩子,对这种人最不喜欢,但既然都已经打赌了,总不能没台阶下。
我揉了揉睡得有点肿的脸,道:“我答应你了,你走吧。”
卓天:“……”
旁观者:“……”
这真是师范大学里,最郎才女貌,最单调,最无厘头的一场告白了……
于是我和卓天就真的在一起了。交往一年后,他才扭扭捏捏地告诉我当初冲动告白的原因,一向大胆的他居然眼光也有些畏缩。我却没有多大反应。
笨蛋,你不知道,我多高兴你们打赌的对象是我。再孤僻的我,在面对温暖大方的你,也抵抗不住啊。
大四毕业,我当了初中老师,他却跑去经商,感情还尚算稳定,我都二十五岁了,原本都打算过年把他带回家看看,差不多的话就结了就算了。
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包思思。包思思绝对属于被男人追着爱,被女人追着砍的那种人,长相可爱甜美,背景又好,三代经商,没有半点暴发户的气质,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所以,卓天会喜欢她,完全不会让人惊讶。
梦中卓天依然是那个带点傲气的大男人,手中牵着的却不再是我。
我是被吓醒的。
因为我梦到,卓天身边站着的新娘,竟然是今天那个跟我要号码的可爱小男孩。
这是撞的什么邪啊……
我才发现睡了一身汗,拉开窗帘一看,天都还没亮,才五点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因为前男友婚礼而悲伤得不能入睡……
我去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的时候才听到门铃一个劲儿在响,那阵仗好像要把我房子给拆了。
一大早的谁啊?
要去抢婚
“亲爱的阮阮!”一打开门,穿着黑色晚礼服的孟晓菊就往我身上扑,我灵敏地夺过,笑骂:“天都还没亮你就在发神经!穿这么漂亮来我家吃火锅吗?”
孟晓菊没有像以往一样骂我浪费,因为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空荡荡的,除了必备的家具,一点也没有家的感觉。这房子是买下来的,对于一个刚出社会两年的初中老师,能在寸土寸金的z市中心买一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怀疑是做那一行业的了。
这是我爸买的。原本他就不同意我在z市发展,好端端的b市不去,家都在那儿,父母亲的势力完全可以把我送进一个好的学校去任教,偏偏我不肯,他拗不过我,只好双方都妥协,我不回b市,他给我买房子。
“阮阮,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孟晓菊靠在玄关,神色竟有几分凝重,“阮阮,我知道你不喜欢争强斗胜,但这次包思思都欺负到你头上了!你就不能为自己争几分薄面么?”
“晓菊,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抢婚?”我叹了一口气。
“你思想能fshion一点吗?什么抢婚?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当然是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抢新娘的风头啊!”孟晓菊举起手来,我才看见她手里那种一个大大的袋子,袋子上的名牌是孟晓菊每几个月就跟我哀叹没钱买的奢侈品。
我想了想,才把一个星期前包思思寄到家里来的请帖翻出来,皱巴巴的,要不是孟晓菊今早来这么一出,我是真的没想去的。
我不去,也就罢了,顶多在家里闷上一天,第二天就打扮的漂漂亮亮去给孩子们上课。
我去了,就不为别的,就为了给他们那对狗男女好看。
我接过袋子,孟晓菊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把门一带上,就开始扒我衣服,又捻着我头发摇头:“发质倒是满不错,就是太枯燥了,你是不是连护发素都不用啊?”
“……”
“皮肤也还勉强过的去,诶!你家居然只有面油和护手霜……阮玉,要不是看在你这34c的份上,我都要怀疑你的性别了……”
“孟晓菊t_t!”
孟晓菊给我带来的是一套白色套裙,尤其华丽,跟我平时朴素的t恤牛仔裤的风格大相径庭,紧绷得不得了,要是昨晚我吃多了碗泡面,今儿指不定就塞不进去了,即便塞进去了我也气喘吁吁,生怕一个用力呼吸,裙子就给撑破了。
我指了指胸前那块布,歪头问她:“孟晓菊,我觉得我现在是个卖肉的大老粗。”
她嘴角一抽,把自己的头深深低下去:“好过我没的卖……”
虽然辛苦,但是效果是显著的,立马把我小腹上的肉往上提,腋下的肉往旁边聚拢,屁股也翘起来,我惊叹,这就是一件衣服的神奇魅力啊!
“你丫身材好,样貌也端正,偏偏不爱打扮自己,卓天才跟着包思思跑!”说完她才惊悚地发现自己说了什么,捂住嘴惧怕地看着我。
我失笑:“我又不吃了你。大姐,我可是一名光荣伟大的人民教师,你让我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我乐意,家长们可不乐意!”
我本来年纪就小,家长们最看中的就是老师的资历,要是打扮的太年轻,他们肯定有意见,更何况这几年学校里什么师生恋的例子越来越多,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只好把自己塞进老土的黑色职业套装里。
“他们摆酒摆多少桌,你知道么?”孟晓菊边拿出化妆包边问我。
“40多桌吧。两百多号人。”这真不是我想知道的,但包思思从婚讯公布的第一天起就跟我说了。
“哟!财大气粗,就是不一样!”她冷笑一声,给我夹眼睫毛的手一用力,差点没夹到我肉。
她左刷刷又抹抹,总算是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我看着摆在桌上一大堆的瓶瓶罐罐,不禁汗颜:“孟晓菊,你每天都这么死一回再去杂志社上班的?”
孟晓菊撇了撇嘴,对我表示鄙夷。
包份子钱
孟晓菊撇了撇嘴,对我表示鄙夷。
“我的天啊,我的手就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孟晓菊惊叹一声,我扭头往梳妆台的镜子一看,也有点怔愣。
好像上一次这样打扮,是第一次和卓天约会的时候,当时什么也不懂,又没有认识孟晓菊,只害怕显露出自己的喜悦,怕不够矜持,紧张了两夜,笨拙地化点淡妆,唇蜜也乱七八糟的。
见了面,他的神色就有点异样,我故作镇定:“不好看?”
“好看。”他似笑非笑地点点头,上扬的眼角显得他更加神采飞扬。
直到玩了一天,他将我送到宿舍楼下,把我带到昏暗的树下,俯身吻下来的时候,我才知道一开始他的目光代表什么。
“阮阮,你真好看。今天我一见你,我就想尝尝你唇蜜的味道了。”他的唇离开我的时候,我听见他低哑的嗓音缓缓地说。
初吻,初恋,初次约会。
卓天真的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美梦。
孟晓菊的水平比我高太多了,镜子里的美人也呆呆地望着我,我却再也找不回当初那笨拙的窃喜。
眼眸中的水雾渐渐凝成泪珠,孟晓菊狂喜的欢呼声渐渐弱下来,她弱弱地说:“阮阮……你不能哭啊,妆会化的。”
我望着她,咧嘴一笑,眼泪就扑簌簌地落下来。
这是我分手以来,第一次勇敢地承认自己为卓天而哭。只因他在今日,已经确确实实不属于我,三年的美好时光终究结束,往后他的人生结婚生子,娇妻貌美,儿女成双,也再与我无关。
当初脑海中勾画过无数次的未来蓝图,男主人公却消失了。
因为我的临时失控,把孟晓菊的杰作给毁了,她却不敢凶我,只好着手再帮我化一次,看着我红肿的眼睛,担忧道:“阮阮,我让你去参加他们的婚宴,是不是错了?”
“没有错,孟晓菊,我需要一个死心的机会。”我勾唇一笑,“能让我彻底死心的,唯有亲眼看见他与别人在一起。”
直到今日我都在想,如果我早点儿告诉卓天我的家庭背景,他是否就不会为了那一单大生意与未来的锦绣前程而放弃我。
但我又在庆幸,阮玉你瞧瞧,这男人为了未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放弃你,你若是拿身份压他,留住他的是真的爱情吗?
z市的夏天是非常让人狂躁的,热到让人窒息,但这样明晃晃地穿一身sexy的裙子,给路人白白吃冰淇淋也是不对的,我在外面套上一件外套,闷闷地出了家门。
我边取车边跟孟晓菊讨论该包多少份子钱。
“一人二百二吧?”她笑得狡黠。
一人二百二?俩人四百四?孟晓菊你是心多狠啊!人结婚你一身黑地穿过去就算了,还给得这么吝啬,还不给点吉祥的谐音。
“我听说包思思包下来的酒店是五星级的,咱给的寒酸了也过不去。”我说,“况且我跟卓天谈了三年,总得给人一点精神损失费。”
孟晓菊看我的眼神让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病病者。
后来我俩一致决定,一人五百,两个人的份子钱塞到同个钱包里,显得更有分量。孟晓菊有一毛病,特爱收集零钱,她在红包里塞了四张一百,剩下的一百全是一块一块的,末了还十分痛心:“这可是老娘辛辛苦苦攒回来的!给卓天那崽子赚了!”
于是我俩的红包显得特有分量,我拿在手里掂量掂量都觉得面子倍儿足。
我和孟晓菊一白一黑,往酒店门口那一杵就活生生地黑白双煞,尤其孟晓菊一靠近酒店脸色就不好看,我低声对她说:“我都听你话来参加婚宴了,你要是敢给我丢面,我立马给你一手刀,你晕了我就把你拖走送医院。”
她惊骇地看我一眼,摸摸脖子。
三楼里早就有几个女人坐在那儿收钱了,大概是包思思那边的朋友,一看见我们过去,立马笑得甜甜的,我把鼓鼓的红包往桌上一摔,她们的眼光顿时不一样了。
“你们好,请在这边写上名字。”
我把请帖放到一边,嘿哟,居然准备的还是毛笔,顿时好强心起,手腕用力,在第一列上潇洒地写上我俩大名。
孟晓菊说:“你有两下子啊。”
“那可不是,要搁在古代,我就是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我笑的得意,然而那几个收钱的女人,一看见我写的名字,眼光又变了,嘴角的笑都含着几分讥诮:“你就是阮玉?”
遇见新郎
“那可不是,要搁在古代,我就是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我笑的得意,然而那几个收钱的女人,一看见我写的名字,眼光又变了,嘴角的笑都含着几分讥诮:“你就是阮玉?”
孟晓菊一下就恼了:“怎么的啊?叫什么名字都关你事儿!我怀孕关不关你老公的事情啊!”
那女人顿时脸色就变了:“你怎么这么没素质!”
“这位小姐,我是叫阮玉,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可以进去了吧?”我最是护短,最听不得人对我身边的人指指点点,我微微颔首,笑着说,“如果可以的话,请这位小姐在骂人之前先把自己的嘴角给擦干净了,芝麻什么的远看起来很像痦子。”
“啊!”她惊叫一声,往嘴角一抹,发现空空如也,想再怒骂之时,才发现人已经走远了。
旁边的几个人连忙劝她:“别跟那些人计较。思思说的没错,就是一群不识好歹的垃圾货!还好我们家姑爷回头是岸了。”
婚宴上来的人还不多,我们寻了个角落在一边嗑瓜子,高档酒店就是不一样,茶水都倍儿香。过了一阵子,气氛就凝重起来了,因为新郎新娘进来了。
从一大早,卓天就得开车去包思思家里把她抱出来,又被她的好姐妹们敲竹杠,忙活了一整天,这场婚宴其实已经是摆第二次了,但包思思家里人脉确实广,没办法,他只好配合她。但第二次总没头一回重要,因此他们还没换上婚纱和西装,先连会场看看。
没想到就碰见了阮玉。
阮玉这两个字,对于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卓天偶尔也想过。是一个赌约?是三年的感情?还是女朋友……哦不现在是前女友了。
但,他敢保证,三年来,他从未觉得那个像她名字一样软软的,像块璞玉一样的女孩会这么漂亮。
他一向认为没有人比她更适合白色,因为这女孩的眼睛太过清澈,一眼看过去就能望到底,在一起的时候,他就经常被她这样的眼神看到心猿意马。她并不是美到惊心动魄的,但却格外细腻温婉,今天这么一打扮,倒真有一种出尘的气质。
然而这惊艳之时似乎不太恰当,因为他的老婆察觉到他的出神,狠狠地在他手上掐了掐。
卓天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其实我在边玩无聊的手机小游戏,边被孟晓菊抓着自拍上微博。
“诶诶,负心汉来了。”我正忙着把游戏通关,孟晓菊一个推攘的动作彻底搞砸,我便含着些怒意把头一抬,就看见衣冠楚楚面带异色的卓天。
他的头发从来不留长,半点没有年轻人的花里花哨,这是我当初欣赏他的其中一点,五官之中眼睛长的最好,是单眼皮,就是这么一双眼睛常常让人感到他主人的肆意不羁。
这是卓天最迷人的地方。
包思思站在他旁边,挽住他的手臂,还没穿上婚纱,笑得满面春风:“阮阮,晓菊,你们来的真早。”
“是啊,霸个好位置嘛!”孟晓菊讪笑着,“什么时候开始婚宴?你们还不去换衣服吗?”
“快的啦!我们只是来看看设备什么的弄好没,没想到遇到你们了。阿天,怎么脸色那么难看?”
“没什么,思思,我们去换衣服吧。”他转身那刻,看我的目光却格外深邃,我有些迷茫。孟晓菊却狡诈地j笑:“我们的计划成功了!瞧卓天那猥琐的小眼神,阮阮,你把他给迷倒了!”
迷倒了?又怎么样呢?他们都是结了婚的夫妇了,难不成我还能做人小三不成?我不置可否地笑笑。
到场的人越来越多,果然两百多号人不是开玩笑的,我喝的水有点多,便去洗手间解决问题。
走出门去,看见门外站着的男人,心里忍不住腹诽,现在的人都喜欢站在厕所门口等人?
卓天已然换了一套衣服,笔挺的西装衬得年轻人愈发精神抖擞,他却有些犹豫,我看也不看他就往前走。
“阮阮……你昨天怎么说了一声就挂了?”
“我不认为我有什么可以跟你说的。”我看着他,哀叹一声,卓天,你可千万别被孟晓菊说中了。好歹让我以后老了回想起来,不要以为你是个伪君子啊……
“阮阮,你是不是恨我?”他似乎有些痛楚,紧抿着唇,我知道这是他不知所措的时候的表现。
美男领导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没事儿吧你!恨你?我的感情又不是多到泛滥。我们两个是和平分手,没了感情自然就分手了,你能另寻良人我也很高兴。祝你们幸福。”
“阮阮,你明知道我还爱你!”
“卓天你给我闭嘴!”我终于怒斥出声,心里慌得很,只觉得那唯一的美好都给破灭了,无限悲哀,“那你想我怎么样?!卓天,做人不要太无耻!这是你的婚宴!”
他想过来抓住我的手,听到这话却缓缓放下,沉默的侧脸在温暖的灯光下若隐若现:“我知道了,抱歉,阮玉。”
“再见。”我走得急切,绕过楼梯间的时候撞上一个人,只觉得脑袋疼的慌,捂着脑袋低低的说:“对不起!”也顾不得看对方怎么样,就蹦着跳着跑着走了。
高大的男人捂着被撞的胸口,只觉得心间微微发麻。
我捂着眼睛,生怕有些不和谐的液体再把妆弄花了,孟晓菊一定会杀了我的,忍了好久,才把那涩意憋了回去。
“怎么去厕所那么久?”孟晓菊见我姗姗来迟,问我。
“便秘。”
“……”
我刚落座没多久,婚宴就开始了。司仪在台上活跃气氛,我和孟晓菊的位置比较靠后,前边的估计是双方的家长和包思思娘家那边的人,尽显富态。
我们两个一桌一直没人过来坐,忽然就察觉孟晓菊唰地一下站起来,毕恭毕敬地鞠躬:“领导好!”
领导?孟晓菊的领导?一直被她说得跟40多岁更年期老妇女一样的肥胖男人?传说中肚子的肉多到可以垂到脚边当弹簧床的男人?
孟晓菊任职的杂志社规模不大,起初更是小的可怜,近两年被一个大企业收购,才慢慢发展起来。那个龟毛的主编更是让人厌恶,手脚不干净不说,还形容猥琐。
我正想起来说几句,你好你好,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结果一仰头看见一个翩翩儒雅的美男子,顿时脱口而出:“孟晓菊,你眼瞎了吧?这叫胖?这叫猥琐?”
美男子愣了愣,惊讶地看着孟晓菊。
“领导,我这孩子没啥毛病,就是脑子老爱短路。”孟晓菊暗地里给我狠狠一脚,我疼得来也有些清醒了。
按理说,孟晓菊那个变态主编应该是没资格参加包思思的婚礼的,那么眼前这个男人……
应该就是两年前收购杂志社的真正大boss了。意识到这点,我收起脸色的惊叹,摆出和爸爸参加宴会时的温和笑容,美男子的表情更加惊奇。
“领导,不介意的话就在这儿坐下吧!”
领导沉思了一下,就拉开椅子坐下了。
“领导,喝茶吗?”孟晓菊狗腿得让我都不忍心说他,我看她领导脸上的茫然表情,压根不知道她是哪一号人,也是,大企业家嘛,收购的公司多了去,哪里知道手下的小喽喽是哪位。
我悄悄打量这位青年才俊,发现他的眼睫毛长的惊人,脸型轮廓分明,有点像外国人,眼睛也不像卓天那样深邃,是漂亮的丹凤眼,浅浅的一个波光流转就能电死人。
好像是富二代吧?不过听孟晓菊说,这位年轻总裁一上任就新官上任三把火,干了好几件大生意。
虽然他收购了杂志社,总部却是做生意的,旗下有杂志社、高级会所,甚至涉猎演艺圈,连包思思老爹的公司都不及他。
果然年少有为!我心里琢磨着,回想起爸爸曾经在我面前夸赞过他几句。
“领导,您是包思思的朋友?”
领导终于出了一句声:“不是。老爷子不想来。”
我差点没笑出声,这话太爽了!亏包思思总以为自己不可一世,没想到这请帖不过是人家老爷子不愿意来,让孙子来搪塞一下罢了。
看得出来美男子不想多做逗留,要不然以他的身份,坐头一排都不是问题,偏偏屈居于我们这个小角落。
“怎么不介绍一下你朋友?”美男子忽然挑了眉,微微一笑,恍若春天百花齐放的醉人微笑。
我一愣,孟晓菊就跟古代青楼老鸨一样的热情推荐我:“她叫阮玉,左耳刀一个元,璞玉的玉,在z中任教英语老师,很漂亮的一个姑娘。”
婚礼游戏
我一愣,孟晓菊就跟古代青楼老鸨一样的热情推荐我:“她叫阮玉,左耳刀一个元,璞玉的玉,在z中任教英语老师,很漂亮的一个姑娘。”
“z中?想必阮小姐的英文水平相当高。”他有意无意地抚着下巴。
我谦虚地笑:“还好。那请问领导贵姓?”
“免贵姓温,单名一个珦。”
“温珦……阮玉?怎么觉得有点怪怪的。”孟晓菊个文盲,嘀嘀咕咕的,温珦有些古怪地挑起嘴角:“不说还不知道,可真巧。”
哦呵呵,还真巧……
温香软玉抱满怀啊。
“我哪里高攀的上温先生!”
我们这儿聊的虚伪,司仪把气氛炒得热火朝天,新郎新娘没一会儿又是热吻又是拥抱的,温珦的表情有点不屑。
“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玩一个小游戏!”
“好!好!好!”
“新郎新娘金童玉女,如此般配,想必感情十分深厚啊!既然如此,当新郎官蒙上了眼罩,也可以把美丽的新娘给认出来咯?游戏就是这样的,新郎官蒙上眼罩,凭借着摸在场几位女性的秀发和玉手,把新娘找出来!”
哟呵,还有几分唐伯虎娶秋香的阵仗?我冷哼,更加不屑。感情深厚?我看到时候卓天找错了新娘子,你们是多尴尬!
十分钟后,我就彻底后悔自己的诅咒。
因为司仪话音刚落,他那双眯眯眼就往我这个角落射过来:“对对对!就是那位小姑娘!哎呀别躲了!就是你。”
我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是个男的,孟晓菊却低声说:“去!给包思思那货一个下马威!”温珦也温和地笑着:“阮小姐不如就去试试看。”
蒙上眼罩的卓天还不自知危险在来临,被司仪引导着往前走。
我身边站着的就是正牌新娘包思思,她见到我,一点也不紧张:“我觉得卓天一定可以选对的。”
“我也希望。”
不然丢脸的可要加上我了。
我是倒数第二个,包思思是最后一个。一排六个女人,为了提高难度,所有人都把长发披下来。卓天逐一试试,礼貌地触碰半点没有猥琐之意,前面四个,他都摇摇头,呼声越来越高。
终于到我面前。
他薄薄的唇边抿出一丝笑意,伸手轻轻摸摸我的头,我的眼眶刹那间就模糊了。
仿佛还是当初,他拍着我的头,笑着叫我笨蛋。
我人懒,最不喜欢扎头发,偏偏头发长的快,每到夏天,一见面,他就轻轻挽起我的发,轻柔地帮我绑成一个小马尾。
这样温柔的他……
他的动作微有迟钝,然后碰了碰我的手,笑着放下,我松了一口气,他大概是知道最后的是包思思了。
包思思也在瞬间绽放出美丽的笑颜。
“我想,我美丽的新娘,就是她了。”
孰料他下一秒,竟是反手牵住我,往前一拉。
包思思立马面如死灰。
我心底里哀嚎千万遍。
杀千刀的卓天啊,你丢脸也别拉上我啊。我跟包思思这梁子是结大了。这人生中唯一一次的婚礼,新郎在她眼皮底下拉着别的女人说“我的新娘是她”,换做是我,我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司仪也有片刻的无语。
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美男救场
司仪也有片刻的无语。
这游戏早就是串通好的了,新娘到时就在无名指带个小戒指,一摸就认得出,不过是炒热气氛的小道具罢了,但谁知道这新郎发什么神经!
出道多年,从未遇到这种囧事。
司仪的声音凝固:“新郎你……”还没等他想好台词,卓天就已经一把把眼罩摘下来,看见眼前的我,眯了眯眼,好像还没回过神来。
“你选错人了!”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压低了嗓音在他耳边说。
卓天的脸色也有点不好看。
他选人的时候,也一直记着司仪的串词,但是一摸到那双熟悉的手,这双手曾在冬天里为他洗衣做汤,又曾和他缠绵地十指紧扣,还有那柔滑的秀发,一瞬间脑海里的记忆匣子就打开,毫不犹豫地牵起那双手。
就连摘开眼罩,见到一身白衣时,也丝毫没有意外。
因为他要选的,就是她啊。
只是,他怎么忘了,这是……他和包思思的?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