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归来人

归来人_分节阅读_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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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昀摇摇头:“杜公子,你从一开始,就把我当作了那承世子”

    “我从阴山挖来的面具,是你和承世子的定情之物。”

    李昀又指着不远处的池子:“昨日我偶然在前面的池子旁边儿捡到了一枚半月牙状玉佩,当日在京城,毛途安总说他丢了一枚玉佩,乳白色犹如新月,是一个叫做景路的朋友送的,那枚玉佩可是他的?毛途安与我相遇在晟州,又在京城重遇,几次三番的帮我也是你的意思吧?你和毛途安其实是认识的罢?”

    “我做字督使的时候,你让大将军保我,让皇上注意到我,我去了大理寺,犯了案,你又来帮我。”

    李昀低头:“杜若堂会弹得琴,你也会,杜若堂喜欢喝淡茶,你也喜欢,杜若堂说的话,做的事,你都会,经过了五百年,你换了名字,改了姓氏,但杜若堂依然是杜若堂。”

    李昀抬头看他:“但李昀却不是洛慕恒。”

    苏祈歪头看了他一眼:“我倒觉得没甚么不同。”

    李昀扯动一下唇角:“李昀就是李昀,李昀从来不是别人的替身。”

    说罢李昀转身迈出墨璃轩。

    回到房间内,李昀摊在了床上。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却连抬起手的力气都没有,只知道这场戏终于没法演下去了。

    迷迷糊糊的李昀便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外头下了雨。

    李昀穿好了隔水靴,把窗子撑开了一个小边儿,冷风和水滴便挤了进来,冻得李昀打了一个冷战。

    晟州属南方,初冬时节空气湿冷,这深秋到初冬,感觉不过一个晚上的时候。

    李昀撑了把伞,走出门去。

    走在街道上,雨水顺着伞的木骨细细簌簌的打落在他的褂子上,他走到城中不甚起眼的香木坊,进去就要找掌柜的。

    出来的便是那两日前去过苏宅的薛掌柜,看见他先是一愣,随即笑道:“公子有何事?”

    “没甚么,在你们这里买的这把油纸伞,才过了一日不到便下了雨,却油纸破了,龙骨也折了一根,过来修补。”

    薛掌柜拿过油纸伞端详一会儿:“确实对不住公子,这伞一时半刻便可修补好。”

    李昀便坐了下来,喝了一口热茶:“怎么这一会儿子就落了雨,晟州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小时候也是这样。”

    薛掌柜边着人修补,边对李昀点头:“江南的阴雨就是这样,喜怒无常又阴冷,小公子穿的太单薄了。”

    李昀笑了笑:“薛掌柜真是体贴人,说的话道有点和我师傅一样。”

    “哦?敢问你师傅是……”

    李昀笑道:“我师傅的名字我也不甚清楚,大家都叫他瘸腿二哥,多半是因为他右脚有点跛。”

    薛掌柜手里顿了一下:“哦?这名字着实不雅。”

    李昀点头:“可不是,不过师傅倒是不介意,就是临死的时候看了一眼右脚。”

    薛掌柜不再说话,把伞从伙计手中拿了过来,在油纸上细细涂抹:“手下人干活总是不放心。”

    李昀看着油纸伞:“我小时候记得事情晚,大多都是个印象,但有一回师傅带我去了一位大伯家里,你猜怎么着,满院子都是油纸面儿和木头架子,花花绿绿的真是好看,那时候我还不愿意离开,现在想来,那位大伯应该就是做油纸伞起家的。”

    薛掌柜将油纸伞面贴好,又试了试开合,然后交到李昀手里:“伞好了。”

    李昀接过伞:“大伯,那天我一见到你就觉得眼熟,只是小时候记得的不真切,今早上下雨,方想起来。”

    薛掌柜看着李昀,最终叹口气,拍拍李昀的肩膀:“老啦,连小昀都长大了,那时候你才多大点儿。”

    李昀:“十年前你明明就在晟州,在苏宅你却说不在,大伯,那龙凤茗真的是你做的么?”

    薛掌柜一听皱眉:“原来你是朝廷派来的。”说罢拂袖往内堂里走,李昀上前道:“李昀拿脖子上这颗脑袋保证,这事儿绝不会与外人知晓。”

    薛掌柜冷哼道:“你这是拿你大伯的脑袋在开玩笑,小子,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么?那位御史大人是想让老夫认罪伏法,过去的事谁会记得清楚,走私船做假证这种时期老夫根本不晓得,老夫做的是木头生意,现在不过就两家小店铺,没甚么别的营生。”

    李昀赶紧点头,拿出那块龙凤茗:“大伯,十年前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也没人盘查。”

    薛掌柜看他:“不是官府要来拿人么?”

    李昀摇头:“这都多久的事情了哪会有人记得,我和苏公子只是在查这木头的出处,关系着其他的案子,你要是知道,不仅没有罪过,还算是帮了朝廷一个大忙。”

    薛掌柜将信将疑的拿起那块龙凤茗:“这是祁连木,掺了金屑和石原膏,里面还有松木屑,保尸体不腐的,这东西薛家可做不出来,而是从棺材板里敲出来的。”

    说罢薛掌柜看着李昀:“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这东西当年确实经过薛家的手,不过是在上面个官印,是当年晟州太守的私令,就算说出去,我们薛家也吃不了官司。”

    说罢薛掌柜往内堂走了,李昀在后头扯着脖子喊:“大伯,有空我再来看您。”薛掌柜摆摆手,就当别过。

    回到苏府,李昀又找来一根火烛,仔细观察那龙凤茗,原来这里不仅是掺了金屑和石原膏,还掺了松木屑,那么这就真的不是薛家的手艺。

    但这几样东西其实哪里都有,想找源头与大海捞针没甚分别。

    但既然这官船是从晟州出去的,那么那墓也一定就在这里附近。

    但到底在哪呢?

    晟州虽历史悠久,但基本上没什么皇亲贵族,所以盗墓者甚少,且晟州四周就那么方圆百里的地方,有金器的地方别说别人,自己都盗了个遍,这里是盗墓贼最最不屑的那种地方。

    而后李昀一个激灵站了起来。

    阴山脚下尽王土,

    可寻遍贵人旧墓。

    不妨想那归葬时,

    尽是金银处处。

    离晟州不远,且有金器的……阴山,那墓穴一定在阴山!

    ☆、借尸还魂

    世人皆知阴山多金土,但百年来因为山路崎岖,从来是进去的人多,出来的人少,后来又传说这里有冤魂作祟,所以来寻宝的人就少了。

    但前年阴山天震,从东南角出了裂缝,世人又觉得这简直就是老天给的机会,所以这两年来阴山寻宝的人又多了起来。

    可惜因为这山脉是个回形,很容易迷路,下山的人倒是安全的,但全无收获,这一年来热潮减了,也没什么新鲜可瞧了。

    上次李昀和秋梨儿就是因为这裂缝,所以才来阴山,在这山上待了许久,久的都要放弃了,才碰巧找到了一个洞口。但后来因为要救秋韶,秋梨儿再来的时候,在阴山兜兜转转近半个月,却发现那洞口早就不见了。

    李昀站在阴山脚下,抬头望了望那绵延不绝的山脉,心里犯了嘀咕。

    如果没有差错,当时他找到的就是那承世子的墓穴,那里放的就是承世子的尸骨。

    当时还纳闷为何开国皇帝会埋在这样不起眼的地方,现在想想,这边是那两个人的所求了吧,走过千山万水,陪你看尽人世繁华,最后只希望无人打扰。

    那合葬棺,旁边空空如也的地方,是给杜若堂留着的。

    李昀活了不到二十五年,这辈子只跟腐骨暗地打过交道,从来没见识过这样的深情,当时并不懂,后来穿过了五百年,再见那人,他忽然明白了,所以也希望逃得远远地。

    离那两个人远远的。

    待将皇帝这件事办好,得到些赏赐,就回到晟州买一块宅子,好好的过活,娶妻生子什么的便不想了,但求这辈子活的顺遂心安。、

    都说盗墓者就是没有天良的,其实在李昀看来并非全是如此,譬如师傅就是个有趣的盗墓人,他爱钱,对墓里的金银财宝基本上连个铜板都不放过,但也非常尊重死者,师傅没有上过私塾所以没什么才学,在师傅看来,尸骨是这个人曾经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证明,他亦能从尸骨中探索到这个人生前的样貌和些许经历,小时候自己坐在棺材板旁边,总能听师傅说“哎呀,这人是喝酒喝死的。”或者“这人是被毒害的”,所以李昀总觉得师傅但凡能靠谱一点,或许当个仵作也是个好出路。

    但阴山这个地方,师傅是从来不来的,他说陵墓是个邪气的地方,但凡民间传说兴起或者大家耳熟能详的地方,千万别去,不是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个陷阱,阴山百年来都说这里藏着神灵,普通人进不去,也出不来,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李昀叹口气,上次或许是自己和秋梨儿幸运,若非不得已自己也决计不想再来的,但那皇帝老儿只给自己一个月时间,现在就剩下半个月了,找不到那兰公主,自己的小命恐怕也不保了。李昀抖了抖精神,沿着当初的那条小道爬了上去。

    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攀爬,李昀终于翻过了阴山里最小的虎头山,这算是阴山的前门,翻过这里,才算真正进入阴山腹地。

    李昀擦了擦汗,灌了一口凉水,继续前行。

    在以前,这虎头山其实是有个山村的,随着山势走向的一排人家儿,后来不知怎得,现在荒无人烟,以至于连个歇脚的地方也没有。

    越过虎头山,后面就山势险壑了,除了偶尔有些采药的过来采些灵芝类的稀奇珍宝,剩下的如果能看见个活的,多半就是盗墓贼。

    李昀看到了上次见过的那个老槐树,心里有了点底儿,三下五下的就爬了上去,拿着师傅留下的罗盘摆正方位,仔细查看。

    很多人都信寻龙尺,在师傅看来罗盘最是管用。

    李昀记得当时来这的时候,是寻了有水汽烟雾,且山体全体向一处倾斜的地方,但今天是个大晴天儿,到底是难以辨别了许多。

    不过此行的目的并非是要找到那开国皇帝的墓地,而是要找到那先皇后和兰公主的墓地,女人墓阴气较重,所以只要是有阴气的地方,他绝不放过。

    可这里山势挺拔郁郁葱葱,简直充满朝气的不行,哪里有什么阴气所在。

    李昀也找到了那天震留下的裂缝,那是一座巨大的岩石,像是被无端端的劈了一下,中间有一条裂缝,现在进了水,里面有一条小溪缓缓流过,景色倒是奇特。

    李昀有点泄气,躺在树上想眯一会,也是因为刚刚爬山太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早晨。

    想起包袱里有一些肉干,就去抓自己的包儿,但怎么够也够不到,才发现自己的包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