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之竹马未老

重生之竹马未老_分节阅读_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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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云晗见曹姥姥一边走一边还嘟嘟囔馕“还是大家子出身的小姐呢,看见长辈也不知敬老。”,只觉得和周姨娘果然是亲母女,不过倒是浑没放在心上。

    她这会儿在思量林媛媛下的帖子,上面写着元宵相谈甚合,邀她过林府作客,元宵那日她和林媛媛实是话都没说上两句的,这帖子定是林媛媛替林恒下的,看来梁凤君的身世有眉目了。

    第二十一章 蛛丝马迹

    林恒的曾祖父是个务实而有远见的秀才,早年原是江西人,苦读到了而立之年仍无寸进,干脆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从了商,一路到京城通门路落了籍贯置了宅子,到了林恒祖父这一辈,林家买下隔壁的两家宅院打通连成了一片。薛云晗前世心慕林恒,但是安阳长公主对皇后一系向来不咸不淡,是以倒从来没来过林府,这会儿看来林府的园子在京里拿出来也算的体面的。

    到了林媛媛的院子,两个姑娘坐在花架下的石桌旁聊了些衣裳首饰之类的闲话,林媛媛不动声色地打量起薛云晗来。

    大哥哥人物俊朗且少有才名,母亲是长公主,祖父是阁老,不管是论家世还是论品貌都是一等一的,说一句“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绝不是夸张,林媛媛每回出去交际都有许多姑娘明里暗里打听,胆大的甚至有拐着弯儿送东西的,但是她知道大哥哥虽然对谁都和风细雨,实则都是出于礼数,从来不曾对谁多看两眼。

    那天林恒喊林媛媛帮忙约个姑娘,林媛媛着实兴奋了一场,没想到……眼前的薛家三姑娘十岁的年纪配上在同年人中也算微胖的身材,好看是好看,但是那种跟年画娃娃似的好看,要说大哥哥有点什么想法,那是决计不可能啊。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林恒果然过来了,林媛媛便自个儿寻了个由头进了屋子,反正这处的情形屋里一看就知,院子门口又有人守着,也闹不出什么闲话来。

    后头跟着的小厮双手抱了个竹编的小箩筐放到桌上,林恒揭开上面盖着的薄毯,朝薛云晗示意道:“给你的。”

    薛云晗听到若有若无的呼噜声,好奇地站起来一看,只见里面有只橘色的小奶猫儿,胖乎乎的小身子站在箩筐里,两只前爪交替踩着脚下铺着的软毯,还没问林恒这是何意,林恒就先说道:“毓珠那只雪奴猫儿上个月生了三只小猫,毓珠差了人送过来要我来养,那两只都找了妥当的人送出去了,剩下这只,不如你帮我养?”

    林恒面上是这么说,实则……三只猫儿送过来的时候,林恒只看了一眼就想到要把这一只送给薛云晗,两个一样是胖乎乎的团子,一样看人的时候睁着湿漉漉的圆眼……他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默然颔首,觉得自己眼光果然是极准的。

    薛云晗把手伸进去摸摸小橘猫的头,那猫儿挨着手便蹭个不停,还拿粉色的小舌头舔一舔,薛云晗心都化了,不由弯了眉眼:“好呀,那我一会儿可带回去了。”

    说着将小橘猫放在双手掌心捧出来,正在此时空中响起一串清丽洪亮的鸟鸣,紧接着一个灰影快速俯冲下来,定睛看去却是一只尺长大鸟直冲到石桌上才收拢翅膀,两只脚爪极力向前抻着几乎要贴到腹胸,从石桌这一头溜滑到那一头边缘处晃了几晃才勉强刹住了脚。

    薛云晗上辈子是跟宣和帝出去狩猎过的,知道这是捕猎高手雀鹰,眼前这一只大概伙食太好,肚子的毛快要擦到桌面,头胸之间已经分辨不出脖子……联想到刚刚一连串的动作,薛云晗沉默了一瞬,由衷道:“真是个灵活的胖子。”

    林恒捏起食指和大拇指吹了个指哨,那大鸟便慢悠悠踱步到林恒手边,林恒听到薛云晗的话温温然一笑,道:“别看元宝很胖,它聪明得很,是我养熟了的,一会儿你回去的时候叫它跟着去一趟,以后有事儿就可以让它传话了。”

    薛云晗没留意“以后有事儿”的话,却也觉得这方法极好,只是……林恒清高拔俗之人,竟然给爱宠起了个这么大俗大雅的名字,果然上辈子看错了吗?

    元宝不知薛云晗在嫌弃它的名字,看桌上有个毛茸茸的东西,颠儿颠儿地踱着步子过去,居高临下伸长肥脖子使劲儿盯着,两只绿豆大的眼眨也不眨。

    薛云晗啧啧两声,这鸟不仅胖,还傻……

    林恒送出了猫,又约好了联络方式,才说道:“这段时间我着人仔细查了一下梁凤君,这个人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薛云晗一听正事,立马神色一整,坐下来洗耳恭听。

    “梁凤君老家是安徽凤阳,他的母亲是个姓吴的寡妇,吴寡妇改嫁以后和后头的丈夫生了梁凤君,和先头丈夫生的女儿则是在族里吃百家饭长大的。”

    “吴寡妇运道不好,后头的丈夫嗜赌成性,在梁凤君五岁的时候因为欠钱被人打死了,之后梁凤君迫于生计进了戏班学唱戏,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林恒摸着元宝头上的羽毛,继续道:“他同母异父的姐姐早在十来岁就进宫当了宫女,多年来一直往宫外给吴寡妇母子送钱。”

    薛云晗心里本来就隐隐有点儿想法,此时觉得前世之死终于现出点蛛丝马迹,神色越发端肃起来,显出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她的手在桌面下紧紧掐住衣袖的狐皮滚边儿,克制住情绪平静问道:“他姐姐叫什么?”

    “朱衣。”林恒若有所思地看薛云晗一眼,道:“梁凤君的姐姐叫朱衣,比他大八.九岁。”

    果然是她的掌事宫女朱衣,薛云晗从胸腔里长长吁出一口气,心情反而松了起来。三年前她刚重生时心中有不平有愤恨,然而这三年里心肠被夏氏一片慈母之情重新捂得温软,心中更多的是对于能再活一世的感恩,如今她查前世的死是给从前的自己一个交代,也是为了尚在宫中的父皇安危计。

    朱衣只是个一心想回老家的宫女,害死自个儿的主子对她无益,而且她没有能力把手伸到魏国公府,幕后必定另有其人,既然那天看来梁凤君和安庆长公主交情匪浅,会是安庆长公主吗?

    “梁凤君怎么到安庆长公主府里去的?”

    林恒一口气说了许多,端起茶润润嗓子:“梁凤君几年前就以武生扬名,他们这一行不论旦角还是生角总免不了一些不堪的场面,三年前鸣衣社给京里一户人家唱堂会,梁凤君不肯按人家的要求应酬,是安庆长公主替他解了围,之后就一直在公主府待到现在。”

    林恒说的含糊,薛云晗却可以想象当时的场面,在很多达官贵人的眼里戏子和妓子差别并不大,而且时人并不避讳男风……三年前恰是上辈子的死期,难道安庆长公主是因此通过梁凤君搭上朱衣的线,才谋害了身为五公主的她的?

    可是薛云晗想不出合理的动机。

    安庆长公主的生母只是个浣衣局的小宫女,到死看在女儿的面上才封了个贵人名分,先帝在时就不大在意这个女儿,先帝去世后这位姑母和父皇更是感情稀薄,可以说以安庆长公主的实力根本参与不了顶级的权利斗争,但要说是私仇就更说不通了,这位姑母向来只注重拿着公主的身份享乐,和上辈子的李静云可以说毫无交集,两人根本不可能结怨。

    薛云晗想一想,还得从梁凤君下手:“梁凤君和朱衣平时有联系吗?”

    林恒本是低头喝茶,闻言抬头看着薛云晗道:“朱衣已经死了。”

    第二十二章 安阳公主

    “朱衣平时是把钱直接带给吴寡妇,吴寡妇再转给儿子一部分,梁凤君和朱衣姐弟之间感情如何已不得知。”林恒的声音不疾不徐,说的话却如重雷砸下,“朱衣伺候五公主多年,向来和五公主主仆情深,三年之前,五公主因为落水染病而亡,朱衣悲恸之下悬梁自尽,随主子而去。”

    “不可能!”薛云晗这一刻终于没忍住,失声惊呼,就算朱衣传信给她的时候是受了别人蒙骗,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朱衣对她绝没有生死相随的忠心,而且朱衣一直的愿望都是在后宫恩赦的时候出宫回乡。

    林恒微微眯起双眼重新审视这位薛三姑娘,这一句脱口而出“不可能”说得如此断然笃定,如此内闱秘辛,她是如何知晓的?

    他头一次对一个人生出了这么大的探究的欲.望。

    薛云晗垂下眼皮避开林恒的目光,装作是逗弄桌上的小橘猫儿,解释道:“当年吴寡妇改嫁并没有带着朱衣,但是朱衣入宫多年来却一直给宫外的母亲送钱,可见是个十分孝顺重情的人,我听说宫女自戕是要连累亲族的,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为了全自己的忠义连累母亲和弟弟呢?”

    和娇憨的长相不同,这姑娘有几分聪明,林恒拉住元宝的尾羽,元宝犹不甘心地金鸟独立,试图伸出一只爪子撩拨小橘猫儿,“朱衣悬梁之后,有人发现了她的亲笔遗书,里面亲述了她为主子殉葬之情,经过多个朱衣生前交好的宫女指认,的确是朱衣的手迹。五公主是圣上的心头至宝,既然朱衣对五公主如此忠义,圣上就亲口免了对朱衣家人的问责,还厚赏了吴寡妇以示安抚。”

    遗书……薛云晗不免又想起那封林恒字迹的纸条,以前看过的话本里确是有善于模仿之人通过笔记冒充他人的,但是现实里一个人的字迹深浅和腕力大小有关,笔划起承转合处则是多年习惯所致,真的有人可以只凭一时模仿就以假乱真吗?

    这件事无法立时验证,薛云晗还有另外的疑问:“既然圣上厚赏了吴寡妇母子俩,梁凤君又怎么会委身于安庆长公主府,毕竟……毕竟不是件体面的事情。”

    男子当面首比女子当外室还更令人不耻,可以说是气节颜面全无,而且就花灯节那天晚上所见,梁凤君也不像谄媚阿谀之人,薛云晗含糊带过,问道:“梁凤君进长公主府和五公主落水、朱衣殉葬,哪件事先哪件事后?”

    如果梁凤君是在五公主落水以前搭上的安庆长公主,时间点太过敏感,安庆长公主的嫌疑便很大了;如果梁凤君进长公主府是在朱衣殉葬之后——吴寡妇必是知道朱衣回乡的志向的,朱衣自杀得蹊跷,梁凤君倒好像是为朱衣之死而进的安庆长公主府……

    “你让我查梁凤君的时候,虽然不愿意说明情由,我可以当是你一时兴致所至,但是当我知道梁凤君和朱衣的关系,而且朱衣背后涉及到宫廷秘辛时,就知道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林恒深深地看薛云晗一眼,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说道:“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一个十岁的深闺姑娘能知道能探听的事情,你是替谁问的?”

    对面的林恒眉目俊朗,玉冠束发别无他饰,一袭月白绣青竹纹的锦袍越发衬得整个人气质清逸脱俗,他一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抓着元宝的羽毛,另一只手端着茶杯立在嘴边,茶杯里的水汽氤氲出来几乎模糊掉了那张湛然如玉的脸。

    这个人,明明脸上是融融笑意,目光却洞明入炬,明明语气如煦煦和暖的三月阳春,话里却尽是咄咄逼人的迫人锋芒,薛云晗忽然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林恒。

    从前爱他温雅少年玉树临风,慕他博学才子明经擢秀,却根本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并不曾识得真正的他。

    若问薛云晗替谁问的,是替那个幼稚肤浅的五公主,替那个糊里糊涂断送了性命的五公主。

    林恒没想到这一问,这小姑娘竟然无声哭泣起来,像元宵灯会那日似的,大颗大颗的眼泪顺着脸颊饱满的弧度滚落下来,却死死咬着唇沉默而隐忍,望着自己的蒙蒙双眼里满是超出年龄的酸楚之意,叫人的心无端地跟着疼起来。

    “唉,我有此一问也是应当,一是这件事经了我的手办的,我自然应该知晓内情,二是寻常人如果卷入皇家的事,难以承受其后果,我是怕你年纪小不知分寸。”林恒终是叹一口气,“罢了,我今儿也不问你了,等你哪天想好了再告诉我,好不好?”

    元宝趁着这个空挡终于摆脱了林恒,赶紧迈几个小碎步向前,用尖尖的鸟喙一下子戳在小猫儿的尾巴上,小猫儿发出一声抓狂的“喵——”,转身一下扑在元宝身上,顿时一鸟一猫扭成了一团。

    薛云晗的泪意被眼前的傻猫呆鸟生生逼退,再无力为继,甚至忍不住笑了出来。

    林恒本来还在想怎么哄,见小姑娘已经破涕为笑,一边将两只小东西分开,一边心里默默夸奖:好鸟!

    “这件事情确实劳烦你了,”薛云晗收了泪意,用手绢轻轻擦了眼角,“放心,我不过是白问一问,不会做什么的,我知道轻重。”

    ***

    安阳长公主是先帝胞弟的女儿,在先帝的皇后宫中长大的,皇后一生没有生育,和皇帝两个对安阳长公主的宠爱远超了其他公主,但即使如此,安阳长公主从不恃宠生娇。

    安阳长公主自下嫁林阁老的长子以后,并没有住在堂皇华贵的公主府,而是和普通儿媳妇一样住在林府,待妯娌亲和,侍公婆孝顺,就是在外面也是个最和暖不过的人,是皇室公主中名声最好,声望最隆的一个。

    现在,这位名声最好的长公主正拿手撑着下巴,摆出副想说又不大好说的模样,隔一阵叹一下气,一双柔美的眼里满是玩味之意,因着保养极佳倒透出几分少女娇憨。

    林恒被盯得鸡皮疙瘩都起了,端起茶杯喝一口压一压:“母亲大人到底为什么叹气,还请说出来让儿子与您分忧!”

    分忧的话也就说说而已,安阳长公主和驸马感情极好,但凡公主皱下眉头,林恒他爹早就出马解决了,哪里轮得到他这做儿子的献殷勤。

    安阳长公主酝酿的差不多了,道:“儿子啊,那个薛家的小姑娘才十一岁不到,你就惦记上啦?”

    “咳!咳!咳!”林恒一口茶水含在嘴里过了喉咙将要吞下去的,闻得这句话一下子呛住,剧烈咳嗽起来。

    他母亲掌着林府中馈,家里来个人约莫做了什么事自然是瞒不过的,只是没想到一开口竟是这么一句话,外面的人都道安阳长公主高贵大方乃皇室表率,殊不知内里竟是个这么促狭的。

    安阳长公主实在是因为儿子一向稳沉持重没什么好逗弄的,长到这么大都没多看哪个姑娘两眼,屋里更是连个同房丫头也无,好不容易才抓住个机会调侃一下儿子,看到儿子呛住了又心疼不已,忙亲自给儿子拍背顺气。

    “哎哟,都是娘不好,不该逗你……你说你如今十七岁,长相虽比你父亲差了点,也算十分出众的,读书上进又有功名,京里多少太太惦记着你当女婿呢,娘这耳朵都要被她们磨出茧子来了,你倒好,偏要先立业后成家。”

    果然再美丽优雅的女人当了娘亲都是这样的,林恒作为一个孝顺的人安静地听完她娘的唠叨,才说:“从前太后娘娘在宫里的人,娘还有使得动的吗,如今宫里的形势云诡波谲,毓珠进宫选秀虽然只是个过场,也得着人护着,免得填了别人的坑。”

    这里的太后不是当今圣上的生母,而是先帝的皇后,养大安阳长公主的母后皇太后。

    “还用你来说,我早安排好了。”安阳长公主知道儿子主意极正,刚才那番话又是白念叨了,赏儿子一个白眼:“原先太后宫里的老人如今年岁都大了,当不得各处的紧要差事,不过他们一辈子在宫里盘根错节的,暗里看护一下毓珠还是办得到的。”

    林恒将茶水送到嘴边,才漫不经心地道:“那位薛三姑娘是毓珠的表妹,两人关系极好的,到时候入宫之后两人也能互相照应,母亲嘱咐宫人们也一并留意一下吧。”

    安阳长公主拿眼儿一觑儿子,声音又热络起来:“儿子啊,那丫头长得好看吗?虽然年纪小了点,要是长得好看的话,等几年也无妨啊。”

    “噗——”林恒再忍不住,一口上好的贡品六安瓜片茶喷湿了半幅衣衫。

    第二十三章 道家仙人

    院子里的桃树翻过了新年便打上一颗颗珠子似的花苞,慢慢盛放成一片片粉色的云雾,再到花期过了整棵树换上一身绿叶,叶子下隐隐现出颗颗碧青的桃子灵动而惹人喜爱,等到那果子变成了饱满的透粉色时,已是端午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