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其实像他们这种人若是神经不大条,又怎能好好的活下去!
他呼出一口长气,瞬间抛去了沉重,又是满脸的嬉皮笑容,说:“良善,咱自己做老板吧!”
03、狭路再逢
时间是正午的十二点钟,周良善在KFC里解决着午餐,望着窗外烈焰的阳光,一面等着袁莎莎,一面哀叹不已。过惯了日夜颠倒生活的她,究竟有多久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楚。
若不是为了执行周山定制的创业大计,按照惯例,这个时候,正是她做着美梦的关键时刻。
十二点过了三十七分钟,袁莎莎也姗姗来迟了三十七分钟,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今儿袁莎莎的装扮依旧很潮,香蕉黄色的连体装,搭配白色的松糕鞋,很是醒目。就是潮得乱七八糟的,周良善很是接受无能。反观自己,整整一夏天了,除了两件同样质地的白色棉布裙子便没有其他的衣裳了。
用袁莎莎的话说“良善天生就特仙,尤其是穿上白裙子”,用周山的话说“丫头你整天都穿白色儿的衣裳,跟个女鬼一样,多不吉利啊”。
仙也好,鬼也罢,其实这年头最恐怖的还不是人!
周良善依旧我行我素。倒不是因为喜欢,一开始只是因着脑海里的模糊记忆。依稀记得,送她去乡下的那个女人便是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声音柔柔的,很文静的模样。她觉得自己与其的相似程度十之七八,便去刻意模仿,久而久之习惯成了自然,紧接着就成了瘾。
袁莎莎端着吃食穿过排队买餐的人潮,来到周良善面前,大喇喇往她对面一坐,瞟了眼她面前的光溜溜的排着纵队的鸡骨头,哼笑问:“几个啊?”
“八个。”周良善的脸上呈现出还意犹未尽的表情。
“怎么没撑死你啊!”袁莎莎笑骂着,又巴巴地将盛满了食物的餐盘推到了她面前。
“能撑死也是一种幸福。”周良善诚实地说。
周山和周良善这对儿活宝对食物的执着,袁莎莎早就见识过。这么说吧,通常周良善的晚饭是四个馒头,一份西红柿炒蛋,心情特别好或者特别不好的时候还能再喝下一碗汤。注意,这里的馒头绝对不是旺仔小馒头。而周山更胜之,一顿饭至少能吃下六到七个馒头,基本上是袁莎莎两天的食量。
是以,周良善才干掉八个鸡翅,这还只是一个开始。袁莎莎见怪不怪,看着她又干掉两个汉堡,一杯冰咖啡后,问:“饱了没?”
周良善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半真半假说:“半饱你信吗?”
袁莎莎抄起搁在一旁的双肩包,颇为豪气地往肩膀上一甩,然后恶狠狠冲着她龇牙道:“那也得饿着,先干活。”
干活,干得自然是周山派的活。他让两人四处转悠转悠,看能不能盘下来一间位置不错的门面房,好开个不大不小的服装店。
他是这么跟袁莎莎说起的:“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鸡头这活儿不好干,你别给我得瑟了,断头取义赶紧上岸!”又是这么跟周良善说的:“呀,疯子,好好学学人家正常女纸是怎么过日子的。不过,咱先说好,做生意不能全凭你个人喜好,决不能全卖丧服。”
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袁莎莎和周良善很有默契的同样笑骂了他一句:“尼玛。”
其实周山这人除了人混点嘴坏点,基本上算是一个好人。
周良善和袁莎莎一前一后沿着步行街边的阴凉处缓缓前行,还别说,不知道是不是正逢淡季还是生意难做,一条街上竟然有四五家转让的门店。袁莎莎很是老练地挨家店询问转让价钱以及相关事宜,周良善事不关己一般,只是站在空调下面美美地吹着冷气。
此时虽说刚刚立夏,太阳却像疯子一样炙烤着大地,就算是最繁华的步行街,行人也不是很多。不远处的合欢树下,站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约莫有八九岁的样子,一面擦汗,一面东张西望。这个时间段,像这么大的孩子,大多数正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
当然也有例外。那个女孩周良善是识得的,男孩则是头一回见。周良善遥望着他们的时候,那两孩子也刚好朝她这边看来,还没有眼神的交接,便闪烁着躲开。
时光交错,很多年前,她和周山也是这样在街上转悠的。
那时候周山刚没了爹,正式和她一样升级为没爹没妈没人管的“三无人员”。而她,才融入周家不过半年,就再次经历了家破人亡。一直以来她常常会觉得对不起周山,她就像个扫把星一样,走哪儿衰哪儿,连带着也带衰了他。
就因为如此,她从不主动参乎周山的任何事情,可周山不管干什么都没落下过她。
套用句很装13的话,命运的齿轮将两人紧紧缠绕在了一起,怎么扯也扯不清楚。
周良善看的出神,袁莎莎冷不丁窜到了她面前,惊得她往后一躲。
“看什么呢?”袁莎莎顺着她的视线寻去,也瞧见了合欢树下的那两个孩子,只觉脸熟得很,下意识脱口而出:“两个小贼崽子。”话一出口,又忽地惊觉,眼睛下意识去瞟周良善。
周山跟她说过很多他和周良善以前的事情,他说他做贼的时候最爱看的电影是《纵横四海》。最喜欢里头发哥演的阿海,心中的女神便是一头波浪长发妖|娆|性|感|风|情|万|种的红姑。最喜欢的镜头就是在舞会上,当目标出现后,一身晚礼服的发哥在轮椅上与红姑跳起的那支激情的双人舞,坐在轮椅上的发哥依旧神采飞扬。现实中他便将相依为命的周良善视作红豆,而他此生最大的遗憾便是没能像阿海一样好好地保护红豆。周良善那只整日戴着白色手套的左手便是在那个时候弄伤的。
本着爱屋及乌的心思,袁莎莎一向和周良善要好。现下,她便拉了周良善去买蕾丝线,说是天热非要给周良善勾个蕾丝手套。
路过一个卖钱包的小摊,周良善停了下来,花十块钱买了个黑色的钱包,装了两百块钱在里头,然后将钱包放在了双肩包最外面的口袋里。
袁莎莎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佯怒说:“跟周山一个德性,白给人送钱,你以为你是圣母玛利亚,可以普度众生啊!”
许是和周山混的久了,不知不觉也将袁莎莎潜移默化成了毒舌。周良善笑而不语,低头揉了揉手套下面的旧疤痕。
两人一路慢行,东逛西逛,停留在首饰店门口的时候,两个小鬼凑了上来。女孩碰撞做掩护,男孩出手。周良善感觉双肩包稍稍往下一沉,未露声色,两个小鬼随即跑开。
有了两百块钱垫底,不至于挨饿,也不至于挨打。只是男孩可能是新近入伙的,技术实在是不怎么样。周良善叹了口气,不由自主又摸了摸布满了整个手的那个丑陋的疤痕。
还没走出300米远,忽听身后有吵闹声。周良善和袁莎莎闻声回头。只见一个高大的男人一手一个揪住了两个小鬼,任其如何挣扎也不肯撒手。
男人穿得特别骚包,大热的天,身着白色双褶西裤,条纹休闲西服,深蓝色衬衣,有型有款。这样的装扮多数出现在电视里或者高档会所里,如今在这里却显得不伦不类。
才一会儿功夫,他们周围便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小男孩仍旧拼命的和男人扭扯,试图挣脱。那男人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女孩开始嚎啕大哭。
周良善的心底生出一股莫名的情绪,拉了不情不愿的袁莎莎三步并作两步向那边走去。
待能看清男人的脸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眼前的骚包竟然就是昨天刁难自己的“江诗丹顿”。一瞬间,周良善只觉甚是惆怅。
“骚包顿”显然也诧异了一下,随即松开了女孩,伸手从男孩怀里掏出一个钱包递给周良善,很笃定地说:“这是你的。”
周良善没有接,摇了摇头。
很显然“骚包顿”不明所以,不耐烦,又加重了语气说:“这…是你的!”
周良善取下双肩包,掏出跟随自己多年的红色漆皮钱包,在他面前晃了晃,“我的在这儿。”说完,转了转身体避开人群向那女孩眨了眨眼睛。
“骚包顿”皱眉。周围的人议论纷纷。一直站在旁边啼哭的女孩哭得更凶了,边哭边说:“钱包明明就是我们的,叔叔欺负人。”
旁边的议论更甚先前,还有人开始对着“骚包顿”指指点点。
周良善想“骚包顿”现在一定很想掐死自己。他定定瞪着她,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她却火上加油,不温不火地质问:“这么大人了,没看清楚就乱冤枉人,怎么还跟孩子过不去,臊不臊啊!”
不知是热的,还是气的,“骚包顿”的脸似乎有点红。男孩趁其不注意,使劲挣脱了他的控制,拉起女孩的手拔腿就跑。
“骚包顿”掂了掂手里的钱包,自嘲地笑着问:“报复是吗?”
周良善也笑,没好气回他:“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骚包顿”敛了笑,像是想要发怒。
周良善想这儿又不是小夜曲,他不是有钱的“大爷”,她也不是伺候他的“丫头”,才懒得去搭理他,转身欲走。
“骚包顿”忽然开口,语气很深沉,“那好,咱们正式认识一下,我叫沈树。”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明天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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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狭路三逢
沈树。
周良善以为这名字和“骚包顿”很相配。
为表自己大度,她转头对他说:“沈树是吧?你好。”停顿了一下,见他正等着她的下文,紧接着说道:“再见。”随后便和袁莎莎一道走了,留下沈树哭笑不得。
这就好像是在看电视,让人郁闷的并不是电视剧里加广告,而是看了N久广告之后等来的竟然是片尾曲。
一种带着点好奇,又裹着些探究的异样情绪笼罩在沈树的心头久久不散。
再次见面,沈树是惊艳的。能把小夜曲的露|乳|齐|臀工装穿出清纯意味,又能把简单的白棉布裙子穿出个风情万种来。这女人的气质该有多复杂啊!
可他还真的就是好这口。
思索了一下,沈树拨通了江陈余的电话。
江陈余是小夜曲的老板,也是同他在一个机关大院里光屁股长大的发小。
与此同时,周良善正遭受着袁莎莎的严刑拷问。
“谁啊?长得挺不错的。”
“嗯,是不错,就是有种死不正经的调调。”周良善漫不经心地说。
袁莎莎咯咯直笑,拍了周良善一下,仍旧不死心地追问:“到底是谁啊?”
“你没听见?他说他叫什么什么树。”
“装,接着装。”
周良善正经八百地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向毛主席发誓,先前真不认识。”每晚光临小夜曲的客人有很多,她与他们顶多算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别废话,快交代,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袁莎莎不依不饶。
周良善笑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