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回他的时代

重回他的时代_分节阅读_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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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眼睛与苗岫挡在黑色无框眼镜下的眼睛对视,大眼瞪小眼,彼此相顾无言。

    杵在大门口半天,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我从嘴角努力地挤出一句话。

    “好巧啊。”

    苗岫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又拉下帽檐,点头。

    “恩。”

    门口已经有几个人在看我们了。

    苗岫的经纪人芬姐赶紧扯着我们进去。

    这个酒店有二十二层之高,是本市最高的建筑物,我的房间在十二楼,苗岫的房间则在顶楼,那是专门为vip贵宾设置的,将市中心的好景尽揽在眼底的好楼层。

    出了电梯后,我与苗岫便分道扬镳了。

    第二天开始我便忙着选分店的地址。在市里逛了好几处价格合适,门面合适的地段。经过两天的考察与收集资料,终于将分店的地点定在十字路口的一个公交站门口。

    那里有一个时代广场,是我搭乘马明的车子第一次进入n市瞧见的那个崭新的大商场。商场由于新建不久,招租还没完全招够,一楼还剩下四五个店面空着,刚好是十分合适的位子,在广场的手扶电梯旁边。

    因为价格比其他的店面贵了一点,导致一直没法租出去。我带着马明去约见了商场的招商中心经理,并说明了来意。

    马明与这个经理是旧识,两三句话便将价格砍了不少,当然也不会让那个经理吃亏。

    在吃过几顿饭之后,并与那经理签订了合同,将店面拿下来。

    马明负责联系装修工人,我则通过视频电话与君七秀还有林荣报告了这个事项的进展。

    在视频接通之后报告工作的前一分钟,我被林荣糟糕的脸色吓了一跳。那脸色惨白地要命,简直是病入膏肓了。

    问林荣是怎么回事。

    他只是简单地说最近生病了,现在没事了这类敷衍的话。

    因为还有君七秀等着我的报告,我只好暂且搁下这个话题,开始讲正事。

    在挂断电话的时候,我还特意地问了下安志宗的情况。

    我能妥协于安志宗的安排,不过是因为安志宗也必须妥协于我的安排。我调到这个城市出差一个月,安志宗则是跑去另一个偏远的城市,且距离g市有十五个钟头之远,而且据说那是个经常会缺水的城市。

    君七秀似乎早就料到我会问起安志宗,没有一丝的犹豫,迫不及待地将事情都一一地说了出来。

    “苏斐那个人啊,刚到那里的第一天就吵着要回来了,说是没水可以洗澡,还半夜断电了。到后半夜来才来水来电。”

    我强忍着笑意,接着问道。

    “那你怎么回答他的?”

    安志宗必须在那里待一个月,直到新店顺利开张才可以回来。一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应对新店的各种问题是绰绰有余的。

    君七秀挑高了眉头,淡淡地说道。

    “又不是小孩子了,他是去工作而不是去玩。只要有来水有个可以睡觉的地方就很好了。我自然不会让他回来。”

    我愣了下。

    这是我第二次从君七秀嘴里听到自己完整的名字,这足以代表安志宗在君七秀心底的位置变化。

    我心底有些惊讶更还有些欢喜。

    惊讶的是安志宗竟然这么快就让君七秀完全倒面向我,欢喜的是君七秀还是原来的那个君七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一样的外表却截然不同的行为举止,但他的到底还是遵从本心。

    喜欢便是喜欢,厌恶便是厌恶,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

    这是君七秀的口头禅,也是他做人始终贯彻的宗旨。

    我笑着挂断电话。

    马明约定的装修工人在第二天便来了。我拿出原先订好的图纸,让装修人员按照图纸来进行装修。当然,图纸毕竟是死的,人是活的。装修工人是这方面的老手,对于里面一些不符合现实不符合这里的水土的一切装修指了出来,提出了他们的建议。

    我瞅了图纸,再看看店面,才与装修工人协商一致,开始分店的装修工程。

    从买装修材料、铺砖、木工进场与改电路、墙壁刷油漆、贴墙纸,再到安装家具柜门镜子那些,我都一一站在现场监工,甚至与装修工人一起就地吃盒饭。

    马明则负责招揽新员工来店面试。

    现场的店面里先设立好一个房间给我面试应聘者。

    单单是监工与面试应聘员工的两项工作,就足以让我忙得马不停蹄,甚至连回到酒店睡觉都是晚上的时候了。每次回到房间里,脸刚碰上床都会直接睡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再起来洗澡。而且还总是灰头土脸地回酒店,身上穿的衣服每次都会沾上现场的油漆木屑。

    多次这样之后,我便购置了一些便宜的衣服,这样弄脏了也不心疼,脏了再买也不贵。

    只是,每次回酒店的时候总是迎着酒店们侍奇怪的目光。估计他们都在怀疑我的职业究竟是什么了。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两周后,分店的装修工作彻底完成,招聘的员工也都就位了,剩下的就是调配产品入店销售,然后就是顺利开张大吉。

    两周后——

    在装修结束之后,我与这段时间一起工作的人去了附近的餐馆好好地吃了一顿饭。

    工人们都是些行为放荡不羁的汉子,单纯是吃饭是不够入味的,他们还点了啤酒跟白酒来助兴。

    当一杯倒满的白酒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瞬间纠结了。

    虽然上辈子的时候我不曾断过喝酒这个习惯,出入各种场合,在应酬的面子上喝酒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一种手段。可是我喝的惯红酒,不代表能喝惯白酒。

    白酒的度数可是比红酒的度数还高。

    我瞅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

    马明是喝得两眼发光,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红润,满身的酒气,白酒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家常便饭了,早就习惯了。即使我将这杯酒干了,估计他们是不会轻易饶过我的。肯定是两杯才会过瘾的。

    我的眉头越皱越深。

    奈何架不住在场人员的热情,在异地做客便要随乡入俗。我再这么扭捏下去,估计也是会惹得大家的不快。何况装修队的包头还是马明的朋友,看在马明的份上给我打了个打折扣,确实省了一大笔预算。

    我暗暗叹了口气,拿过那杯酒,闭着眼,认命地喝下去。

    “好啊。果然是男人,痛快!”

    背后被一只手用力地拍了几下,差点让我把肚子刚吞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一杯白酒下肚,脑子还没有那么快发晕。

    不出我所料,果然第二杯又很快地倒满入我的杯子里。

    马明已经喝得眼神发飘了,甚至还伸过手想要帮我喝了。结果他自己的手还没伸到,脑袋已经磕在了桌子上,晕过去了。

    第二杯下肚的时候,我的脑门开始发热了。

    餐馆的食物大部分是偏辣的,适合我的口味的菜肴很少。这个晚上我几乎吃得不多,从餐馆出来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在飘了。

    站在路上等车的时候,抬头望了下这个城市。

    橘色的路灯竟然已经有点弯了。

    前面的大厦竟然有两栋,还是一模一样的。

    我略微吃惊,连忙伸手揉了揉眼睛。

    再望去的时候路灯已经正常了,大厦还是原来的一栋。

    我竟然喝醉了。

    等的车子很快来了。

    我仰面坐在车后座,报了酒店的名字给司机,便开始闭目养神。

    此刻的我好难受啊。

    好久没有喝酒了,一喝酒便是白酒两三杯。安志宗的身体似乎没有喝惯酒,何况是这么烈性的酒,饶是我也强撑不住了。

    安志宗的身体跟我是差不多的,一样是喝完酒没办法通过发汗呕吐排出体外的,只能在体内慢慢地把酒气升华了,让酒弥漫至全身,将脑子暂时麻痹住。

    这个时候,我开始羡慕苗岫了。

    苗岫虽然不善喝酒,但是他有一个好体质,那便是吐过之后便很快能清醒了。虽然脚步依旧会发飘,但至少他的脑袋是清醒的,甚至还可以辨认出身边的人是谁。

    车子到达酒店的时候,我的胃是翻山倒海地难受啊。

    司机开车技术不是一般得烂,直路不走,转走各种弯路,还经过好多山坑,车子一下子跳高了又降下。

    一路的颠簸让我脸色苍白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