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慈悲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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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话,我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这算啥?听起来像是在跟人调情。

    他没说话,我不敢看他,我发誓,他当时肯定觉得我是个臭不要脸的小流氓。

    我点了一份面,要了一杯红茶,本来想多说点儿什么的,但因为刚才我卖骚卖得有点儿过火了,不敢再乱说话,点完就跑了。

    我刚上楼,老王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跪谢你王哥吧。”老王如是说。

    “这么快就问到了?”老王就是老王,遍地都是他的学妹,简直就是校园小灵通。

    老王说:“问着了,那老师叫乐言,挺年轻的呢,被开除那会儿好像还不到30?反正就那左右,当时是咱校最年轻的授课老师,可惜了。”

    “乐言?”这名儿真好听。

    老王还说:“对,他被开除,他们系的女生都嗷嗷哭,说是这么好又这么好看的老师以后都遇不着了,我看她们就是颜控,主要是看人家长得好看,但那有啥用呢?人家是gay,她们也就只能看看。”

    “王哥说的是。”我没心思再跟他胡扯,我说,“王哥,小的跪安了,有事儿呢。”

    老王骂了我两句,挂了电话。

    没一会儿,老板端着我的面来了,因为我之前说的那句不着调的话,现在一看见他我就有点儿害羞。

    但害羞归害羞,话还是得说的,问题还是得问的。

    我说:“老板,你叫什么啊?”

    他很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指了指书架那边说:“营业执照在那边挂着,你可以自己去看。”

    他笑笑,下楼了。

    我赶紧跑过去,一眼就看见了营业执照。

    经营者姓名那里印着的是——乐言。

    他还真是那个老师。

    他还真是个天山童姥。

    “信我了?”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过来的,吓了我一跳。

    我说:“您长得真显小。”

    乐言笑着说:“大概是因为心态好。”

    那我也想心态好,可我现在整天因为论文犯愁,非但没法保持童颜,搞不好还得早衰。

    惨还是我惨。

    我问他:“当年你真的跟那个男生谈过恋爱吗?”

    他眯起眼睛看我,反问我说:“你觉得呢?”

    “没有吧。”我说,“那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那一刻,我仿佛成了一个查户口的老大妈,下一句可能就是:没有对象?那我给你介绍一个啊!

    07

    我觉得,我应该老老实实反思一下了,不是反思别的,就是自来熟这个毛病,务必要改改。

    人家有没有男朋友,我操的哪门子心?

    对于我的那个提问,乐言没回答,只是笑笑,然后说:“不要什么都问,好好写论文吧。”

    看不出来是不是生气了,他这个人好像永远那么平和,都不会生气的。

    一般来讲,我是挺害怕这种人的,传说中的笑面虎,表面上跟你和和气气,实际上不一定怎么想你。

    我琢磨着,乐言可能觉得我很八卦。

    但天地良心,我是在关心他。

    在乐言那儿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我消停了一阵,那个下午写论文的状态倒是不错,效率还挺高。

    怎么说呢,之前跟乐言聊过之后,我仿佛真的打开了任督二脉,灵感喷涌而出,管它写的这些东西有没有价值有没有用,反正写了再说。

    于是,那一整天,我写了好几页屁话上去。

    当然,后来老师指导的时候,全都让我改掉了。

    晚上我要走的时候之前见着的那个男的又来了,我结账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我也瞅了他一眼,看起来三十多岁,挺社会精英的感觉,或者说,有种有钱人的感觉。

    我发现他一直看着乐言,那眼神儿,似乎恨不得看得人家脱掉一层皮。

    一层皮,在这里的意思是,穿在身上的那些衣服。

    总之,像个衣冠禽兽,大色狼。

    乐言给我找零钱,然后跟我说再见。

    我出去之后,站在马路边上回头看,透过那扇大窗户,看见里面的两个人似乎在争论什么,乐言竟然露出了不悦的表情。

    帅哥生气的时候也帅。

    我蹲在马路牙子上看了好一会儿,顺便给他们俩编了一段故事。

    衣冠禽兽是美人乐言的前男友,因为顶不住社会压力,决定结婚,就此抛弃我可怜的乐言,而乐言,分手之后一个人支撑着这个赔死钱的店铺,本以为要孤独终老了,却没想到,自己依旧留恋的往日恋人又回来找他,乐言还爱着他,但无法原谅他的背叛……

    如此狗血,我嗅了嗅,觉得自己身上一股子血腥味儿。

    编完故事,我越想越不痛快,直到我看见那人愤怒地推门出来时,才发现,那个故事不应该是那样的,衣冠禽兽在抛弃乐言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乐言的心,他再想回头,但乐言已经有了新欢。

    这样才对。

    痛快了。

    那男人出来的时候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他点了根烟,再抬头的时候就看见了我。

    我莫名其妙地跟他对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走到了我面前。

    我心说,感恩,这世界上终于有了一个比我还自来熟的人。

    他问我:“你是乐言的新男友?”

    我差点儿咬了自己的舌头。

    “你岁数不大吧?”他叼着烟,冷着脸。

    当时那感觉真的太酸爽了,我仿佛正身处古早狗血小说里,而我才是那个正牌攻。

    我说:“啊?”

    对,我没什么可说的。

    毕竟刚刚还在脑补狗血剧情,我还没出戏,这会儿这人这么问,我没说“嗯”就不错了。

    他不耐烦地往旁边看去,使劲儿抽了口烟。

    这老哥看起来挺忧愁的,不过活该,谁让他先抛弃的乐言。

    我说:“老哥,我劝你还是别再来了。过了那个村已经没了那个店,没有谁会一直等着谁,乐言已经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就不要再来打扰他了。”

    他抽了一根又一根,我也没走,就看着他抽烟,顺便还抽了半天的二手烟。

    说真的,我觉得我是魔怔了,大冬天的,跟一个暴躁老哥在路边大眼瞪小眼,有毛病似的。

    他抽完第三根烟的时候,点点头说:“对,他是有新生活了,但我也还是得再试试。”

    说完他就走了,我瞄了一眼,他开的车,至少300万。

    还真是个,有钱人。

    我把我价值249的棉大衣拉锁往上拉了拉,再看向店里的时候,乐言正站在窗边看着我。

    他也在抽烟。

    我都不知道他会抽烟。

    当时我看向他的感觉就好像是在看圣诞节时橱窗里摆放的精致漂亮的礼物,那礼物特别昂贵,没人买得起,碰也不给碰。

    我笑着朝他招了招手,他没给我任何反应,我们对视了一会儿,我转身往学校走去了。

    一直到学校大门口,我再次回头,乐言还站在那儿,仿佛站成了一棵不肯被装饰的圣诞树,孤零零的,却又很纯粹。